江西横峰县人民法院于9月19日前后对原横峰县民政局局长汪水良下了判决书,汪水良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汪水良没有上诉。但记者在民政局考勤去向牌上看到汪水良一栏显示“在岗”;而职务公示牌上,汪水良的职务显示为“局长”。(10月11日大江网)
民政局是与群众联系较多的窗口单位,部门的形象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政府的形象。此次民政局局长在已被判刑的情况下仍“在岗”,保留其在岗的信息,极其不严肃,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部门的形象。这让我们警醒:要防止政务公开流于形式。
据该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在建横峰县福利中心大楼时,汪局长收了当地一个包工头的钱,金额10万元左右,还有一块手表,于今年5月被双规。一位副局长表示,之所以这些信息一直没有处理,就是因为在等法院的判决。但法院9月19日前后判决至今已大半月了,笔者不禁想问:是民政局工作太忙没来得及换,还是根本就没想起来这回事?如果不是来办事的群众发现,不知道这位已判刑的局长还要“在岗”多久。
在法院判决之后及时处理原局长的公示信息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是这事却是在办事群众和记者的督促下才开始着手办理,这说明了什么?是横峰县民政局办事效率低,还是政务公开流于形式呢?
政务公开是必要的,但公开的内容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的监督,不能为公开而公开,不然就失去了公开的意义。同时,相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也要加强监管,防止政务公开流于形式。
稿源:荆楚网
作者:雪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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