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员到“副局长”升迁时间不到两年,头顶多个“杰出青年”的耀眼“光环”,年仅32岁的肖明辉,在5亿元的工程招标中大权独揽,收受1611万元的“好处费”,多次为他人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日前,肖明辉被海南省二中院依法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0月15日新华网)
一个“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高学历年轻干部,曾是海南省第九届“十大杰出青年”的获得者,然而却在工程招标项目独揽大权之后,难以抵挡金钱诱惑,最终走向腐败堕落,成为贪污案的“主角”。而在其荣获“杰出青年”称号时,先进材料中称“肖明辉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以集体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 。“杰出青年”与贪污案“主角”形成的强烈反差充满着荒诞和讽刺的意味,让人为青年才俊走向堕落之路惋惜心生慨叹之余,对权力缺乏有效监管隐忧更引人深思。
案件中重要的一环是虽然肖明辉身为规划局副局长,然而却是5亿元项目工程的“一把手”,由他一人“既负责合同文件起草,又负责中标企业的选择”。这种“一把手”权力自然缺乏有效的制衡监督力量,才致使其敢于铤而走险公然索要好处费。结合近年来贪污腐败案例,“一把手”俨然成为了贪污腐败案件高发人群。除了干部放松对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对廉洁自律的懈怠等原因之外,在行政工作中形成干部“一把手”权力,缺乏有效的制衡监督,继而滋生贪污腐败。
当重大决策、财政资金运用的权限集于一身,“一把手”权力过度强化个人意志,形成个别领导干部将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决策之上,在监管缺失的情形下,极易滋生贪污腐败。对于权力运作监管的缺失,抑或权力监管机制不完善,无疑是为领导干部权钱交易滋生贪污腐败提供了客观条件。权力监管的缺失和疏漏让个别领导不惜利用“可乘之机”铤而走险,继而走向贪污腐败的不归歧途。
只有将权力监管机制建设完善,使权力运作处于有效监管下,提高有效的制衡监督力量,确保权力监管机制的贯彻落实,才能够杜绝“杰出青年”误入歧途堕落成罪犯此种悲剧的发生,才能够杜绝因权力监管制度的缺失而滋生出的贪污腐败现象。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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