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日(10月15日)起,凡实名举报郴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触犯湖南省“八条禁令”、郴州市“五个一律免职”规定,经查证属实并问责处理的,举报人最高可得500元奖励。(10月15日《潇湘晨报》)
倡导公民对腐败问题进行举报,一直是我国各级政府的案头大戏。因群众举报而破获的大案、要案,也多了去。无论有没有奖金,或者或多或少的奖金,群众的举报都没有间断过。湖南郴州此番有奖鼓励实名举报措施,出发点也是好的,并有着着力于改进公务员队伍、改进行业作风的信心和决心。但是,最高伍佰元的实名奖励,估计会让更多的人萎缩不前。
举报是有“风险”的,实名举报的风险更大,这已经是普遍的事实。被抓、被精神病、被殴打,甚至伤筋断骨送上性命的都有。有的十年八年,还有机会昭雪;有的就成千古奇案了。至于说湖南省的“八条禁令”、郴州市的“五个一”,群众自会监督,群众也有监督的权利。但这份奖金似乎没有什么必要。
举报,是因为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举报,是因为实在委屈的慌。除此之外,群众是不会举报的。说句实话,为了三、五百块钱,去举报一个干部、举报一个公务员,在群众看来这就是扯淡了。这似乎牵涉着“经济”和“做人”两个方面。举报就是背后告状,总有“不地道”的感觉;而那一点微薄的奖金,确实很难和这种“做人”对等。为了“一顿饭钱”的奖金,去做“不地道”的事,说不定还会有什么其他的不测,谁会冒这个风险?
说到奖金,正常情况群众都会喜出望外。如果说到奖金,群众心里都犯嘀咕,甚至避而远之。那么这个奖金的设置肯定有问题。
而且郴州的这个规定非常缜密,举报者想拿到那笔微薄的奖金也十分繁琐。首先群众要了解“八条禁令”“五个一”是什么?然后实名举报,然后等待查实,然后等待处理结果,然后才可以拿到钱。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为不能冤枉了任何一方,政府有这个责任。但稍稍值得欣慰的是:这毕竟是政府公开接受监督,而且还发钱监督。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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