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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恪志:银行是嫌“30万元金条”不够值钱吗?

发布时间: 2012-10-17 16:41:28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李恪志  进入电子报

  丢了两根价值30万元的金条,焦急之下遇到了两种态度。民警牺牲休息时间,查遍全程监控录像;相反,捡到金条的银行却不着急,等着失主上门。“他们倒是报个警啊,也不至于我发疯似地四处找!”,失主高女士有点气愤的说。(沈阳晚报 10月16日)
  三个不同的角色一对比,就看出来明显的差距了。起初,价值30万元的金条是路人捡到的,而且毫不犹豫的交给了银行,银行接到这笔看似很大的钱,并没有及时的主动寻找失主,过了两天也没有报警。有人可能会说,银行是想赖着这笔钱,其实未必,你想想啊,银行是个什么地方?穷的就剩钱的地,30万对他们来说算什么呢?所以,银行是不好意思报警吧:才30多万,值当吗?
  路边大娘的好心,失主高女士的着急,在银行眼里根本算不上什么,正如律师所说的那样,银行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所以,银行大可以高枕无忧。对于普通市民而言,30多万是个不小的数字,高女士也是随身携带的,值得一提的是,她出门时第一想到存金条的地方竟是让她恼怒的银行!一边是极大的信任,另一边却是对客户的无视,再加上媒体的曝光,对那家捡钱不报警的银行来说,是不是有点跌份呢?真是应了律师说的后半句话“银行的行为有违道德”。
  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说是某银行的保安捡到价值一万元的戒指,并且及时的交还给了失主。当电视台去采访的时候,银行的负责人马上就出来了,说“胡师傅(捡到戒指的保安)一直都这样,我们银行也经常对他们进行培训,把客户放在第一位”,这时候保安已经走到一边去守岗了,银行的负责人却还在夸自家多好,胡师傅的风头全被抢尽了!和上面捡钱不报警的银行一样,共同点就是,好事都是揽着来,坏事往外推。
  失主高女士在最后说:“我特别感谢民警,我不领银行的情,同样是窗口单位,做人的差距咋那么大呢?”这是否又是对银行的一次打击呢?或许会有,但不会很大。在几乎垄断的行业里,某些事情你还必须得找银行帮忙!等过了一段时间,高女士就可能还会把钱存到另外一家银行,“天下的乌鸦一般黑”,谁又敢保证不会出现另外令人闹心的事情呢?
  所以,银行财大气粗,牛的很,30万元根本不会放在眼里,再加上其占有的某些垄断资源,老百姓有时候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自己咽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恪志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
关键词:李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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