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幸福”正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回答。作为一种心理感受,“幸福”无法简单衡量。不过,这一概念已经进入众多省市的官方文件,成为地方政府的施政目标。幸福广东、幸福湖北……类似表述正在成为一种趋势。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在我国大陆地区,至少18个省(市、区)在正式场合明确提出“幸福”概念,将“幸福”列为了施政目标。(10月30日《新京报》)
为政之要,在于为民。把老百姓的幸福作为施政目标,以人为本,全面关注人的幸福,是为政的一种进步,是民之所幸。但幸福作为一种抽象的东西,很难有具体考量的标准。应该说,社会经济发展了、物质条件好了、老百姓的收入高了、吃穿不用愁了,这是幸福。但实际上,物质上的富足带给人们的幸福感有多少,是很难说的。从现实生活中来看,很多人拥有很好的物质生活条件,但他们并不感到幸福,这是为什么?
其实,幸福是所有人都想拥有并在追求的东西,希望幸福是每一个人的愿望。但不同的人,对幸福的理解不同,追求的东西也就不同。有的人追求荣华富贵、有的人追求权力、有的人追求金钱、有的人追求享乐、有的人追求平淡、有的人追求精神愉悦、有的人追求奉献。追求荣华富贵和金钱的人疲于奔波,追求权力的人疲于应酬,追求享乐的人耗尽身心。物质丰富而精神匮乏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感到幸福。追求平淡、追求奉献、追求精神愉悦的人,他们拥有内心的喜悦和幸福,但又很可能遭遇生活的困难和物质的贫乏。
既然如此,把物质和精神统一起来、调和起来不就好了吗?说来容易,做来难。正如地方政府把“幸福”作为施政目标一样,虽说是一项惠民政策,但可操作性却并不大,更没有硬性的考量标准。最近央视搞了一档幸福调查,引起极大反响,但调查的过程和结果却令人有些尴尬。比如一位务工人员在回答“您幸福吗”的提问时说“我姓曾”,一位拾荒老人回答说“我耳朵不好”,诺贝尔奖获得者莫言回答说“我不知道”。笔者还看到一幅更为夸张的漫画:一位受调查者在回答“您幸福吗”的问题时说“我姓福”;又问,“您爸爸幸福吗”,回答者称“我姓福,我爸爸当然姓福了”。如此回答,多少有些尴尬,让人哭笑不得。
其实,以幸福为施政目标未尝不好,关注人的幸福更应该给予掌声,但为什么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这不得不引起反思。我们应该看到,以幸福为施政目标是好的,但应该有实际行动,有硬性的考量标准,不应该只停留在喊口号,做表面文章;不应该为了追求幸福满意度而提出幸福指标;更不应该跟风提出以幸福为施政目标的口号,而不见任何行动。同时,做幸福调查也不能只是为了得到满意的回答,得到华丽的数字,作为引以为豪的“资本”。更应该关注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虽然“幸福”二字很抽象,不好考量,也难有硬性的标准,但既然提出,就要有实实在在提升百姓幸福感的措施,要见口号,更要见行动。
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和惠民措施老百姓是能够感受到的、是支持的,更是引以为幸福和自豪的。为了追求幸福满意度而提出一些空口号,让老百姓“被幸福”是人们所反感的,更会对此嗤之以鼻。因此,把幸福作为施政目标的效果如何,还要看如何去做。
来源:荆楚网
作者:王家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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