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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评:4个月被扣795分,我的无辜谁的错?

发布时间: 2012-11-28 10:05:52  来源: 荆楚网  作者:王评  进入电子报

  “东西湖金银潭的童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2333333,说自己遇到了蹊跷事:在国外留学期间,一直放在家里的驾照在短短4个月内竟被扣了795分,先后用于36台车的违章计分上,违章记录高达328条。”(11月27日《武汉晚报》)
  童女士5年8个月没在武汉开过车,驾照也没借给任何人用于违章计分,却出现不可思议的违章记录,这难道是驾照“分身”?或是汽车“穿越”?
  显然不是,在“违章疑云”背后,明显存在管理漏洞及人为盗用的痕迹。处理交通违章须驾照持有人出示相关证件,并亲笔签名确认。童女士从未在这36台车的违章记录上签过字,违章记录竟然消除了。处理违章的单位包括交通大队及车管所,而车管所是无权处理违章扣分的。发生了这么多有悖常理及规定的现象,管理者难逃审查不严,管理疏漏的干系。而此前已经发生过类似的“乌龙事件”。
  10月19日上午,市民罗先生拿着表妹郭女士的C1驾照到新洲交通巡逻民警大队更换驾照。经查询发现,这本驾照在放在家里的情况下,17天内被扣16分。后经警方调查,取消了错误扣罚,至于原因就不得而知了。另一起“被扣分”事件则是录入人员误将“川A”记成了“鄂A”,交管局最终也取消了违章记录。
  当然,童女士的遭遇也不排除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驾照个人信息遭泄露,被“分贩子”盗用进行了非法交易。河南一名驾驶员的驾照,就疑似被13人套用,累计扣34分驾照作废。
  无辜的“被违章”已属无奈,但童女士打122进行电话咨询,对方要求先到交通大队打印违章处理记录,然后再报警处理,这就更让人郁闷纠结了。
  尽管案件已经上报待批,尽管办案要历经一定程序,但负有监管职责的交管部门,面对如此诡异复杂、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为什么不立即启动自查自纠程序,而是让当事人在多个部门及机构间往返奔波、枉费周折?针对此前已经出现的失误及弊端,如果交管部门能举一反三、强化管理,“被扣分”、“被违章”、“被利用”的现象还会发生吗?是不是就能有效避免,减少不应发生的问题和麻烦?
  4个月被扣了795分,显然是一场“冤假错案”,迟早会被“拨乱反正”。但这个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制度完善要迅速到位,防错纠错要扎实有效,以此避免荒唐的“被违章”再出现,无辜的“被扣分”再发生。另外,在管理与被管理之间,后者往往是弱势。如果管理者能工作严谨一些,姿态放低一些,服务主动一些,漏洞就会逐步减少,关系会更融洽,误解也会不断消融。
  来源:荆楚网
  作者:王评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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