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晚,《法治的力量2012——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落下帷幕。根据法治人物推选委员会的投票结果,今年的年度法治人物最终揭晓。湄公河案专案组、刑诉法专家陈卫东、“嫣然天使”负责人李亚鹏,以及候鸟守望群体等入选2012年度法治人物。晚会还首次设立了“年度致敬媒体”,《人民日报》微博因为在重大舆论事件中坚持理性评论、恪守媒体职责而获评。(央视网消息)
这些获奖的法治人物,来自社会各界,有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警察、法官、检察官、司法工作者,也有其它从业者和一般的普通老百姓,他们虽身份各异,但有一共同特点,那就是崇尚法律,信守法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面对邪恶、偏私,两袖清风,刚正不阿,以铁肩担道义的精神,运用法律武器为人民保驾,为国家护航,对法律一诺千斤,使人们切身的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就在身边。
记得世纪伟人邓小平曾经说过,搞法制靠得住些。法治建设的速度,标志着社会的文明程度。这些年来,尽管立法、执法、守法的进程在大踏步前进,但也应该看到,在一些人眼里,按“潜规则”办事,竟然是一种“机智”或“能力”。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是: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有的人犯事,常常不是规范检点自己的行为,而是习惯去找关系“通融”,用金钱“摆平”,借权力“放行”。 把关系和金钱看得比法律还重要,总以为只要有了关系和钱,一切违法行为都会相安无事。这些绕行法律亵渎法律的行为和思维方式,给人们释放出的是及其有害的信号,误导于人,贻害社会。
法律和规则是社会运行的底线,是社会有序运转、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基本要求。法治意识不强和执法力度不够,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这都直接破坏了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带给人们错误的信息,助长了人们不择手段实现个人目的的风气。衡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政府和每一个公民的法律意识。
法治人物执法、护法、守法的先进事迹,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维护国家尊严和财产安全,给人们释放出了一个积极信号,影响着人们的观念、引领着社会的走向,诠释了法治进程的真正内涵。权利、金钱、人情不仅不能超越法律、干扰法律,凌驾于法律之上,而且必须服从法律,只有每一位公民都能够知法、懂法、守法,并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尊重自己和他人的权利,社会的发展稳定,以及公平正义,才会有保障。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无论是法律工作者,还是普通公民,只要都像法治人物那样忠于法律,践行法律,把他们身上最优秀的品质和特征汇集成巨大的法治能量,法治建设就会大踏步的前进。
来源:荆楚网
作者:李大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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