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7对父母将孩子从城市带到农村,他们找了一所废弃的小学,将其一楼改建成各家的宿舍,每家一个带卫生间的单间,房里摆有高低床和书桌,二楼则是孩子们的学习场所。家长自己则当起老师教育孩子,闲时家长就与孩子一起开荒种地。(12月10日《楚天金报》)
就如张爱玲说“每个男人的心里都有两朵玫瑰”一样,每个成年人的心里,或多或少还住着诗意栖居的田园梦幻。加之城市生活喧嚣如斯,污染的、伤害的、冷漠的、繁杂的,从入世到出世,恐怕是每个现代人身心劳累后的集体抱怨。只是,武汉的7对父母将这样的娇嗔,化作了踏实的生活选择。男耕女织,开荒种地,相夫教子,其乐融融。
如果这仅仅是一种生活方式,不过是多元社会的一个价值范本,就像你爱普洱、他爱拿铁,区别的只是口味而已。但如果将之放在教育的语境下,愣是要夸大这种田园牧歌式私教的功用,恐怕就不仅仅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一者,即便7对父母都是教育专家,也不可能包办孩子的义务教育,更遑论高中、大学?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突出表现为分工的精细化。就譬如不能因为食品安全风险就退回到刀耕火种的洪荒年代一样——我们也不能因为孩子天性在城市受到戕害,就一定要回归到教育的“自给自足”状态。这种因噎废食的逻辑看起来诗意十足,效率何在、质量何在?起码,考虑过孩子将来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吗?
二者,对一个人的成长来说,家庭教育不过是其间的一部分,既代偿不了学校教育,更取代不了社会教育。也正因如此,此前才有家长在网络上深情感慨:数年呕心沥血的家庭式学前教育,抵不上孩子开学的短短几天。更有人调侃说,凤姐在美国变成了一个懂得从事洗脚业的“高尚的人”,充分说明再好的学校教育也抵不过社会教育。凡此种种,不过说明一个最基本的道理:在人际网络日益密切的现代社会,跳脱或者出俗,要么是真心一辈子隐居于世,要么不过是一厢情愿而已。
三者,家长可以选择乡野的生活,这是不可剥夺的权利,但是孩子呢?如此主宰孩子的命运,对于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说,家长真能承担得起这样的风险?法律而言,受教育不仅是宪法权利,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义务教育阶段如此的叛经离俗,果真是家长们的“自由”吗?
“采菊东篱,悠然南山”。我们有一千个离开城市的藉口,但如果只是构建私教的“桃花源”,恐怕有一千零一个需要留下来的理由:不要拿孩子的未来,成全大人的梦想。因为某种意义上说,“被下乡”的10个孩子,与被按在琴棋书画上的那些孩子,又有什么两样呢?
来源:荆楚网
作者: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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