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6月25日 《南方日报》)
让人眼前一亮的是,即将颁布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无疑是临时工群体的福音。换言之,从7月1日起,临时工可以名正言顺的享有和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同时,新政剑指当前双轨制的用工模式,决意消弭双轨制用工的不合理、不公平的现状,确保临时工的合法公平劳动权益。但是,保障临时工合法权益,离不开新政的严格执行和严厉监管,否则,既难以完成临时工的涅槃转正,也会让新政沦为一纸空文。
可以说,临时工是劳动不公平的标签。众所周知,临时工往往做着最脏、最累甚至最危险的活,但却拿着最低的报酬,享受最差的待遇,即便如此,得之不易的工作机会还常常朝不保夕。而一旦罹遭不幸,他们维权不是举步维艰、处处碰壁,就是只能忍气吞声、任人宰割。据媒体报道,长沙环卫工人刘利华因中暑抢救无效死亡,但因其没有正式编制,却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而诸如此类一毛不拔的赔偿遭遇,恐怕不胜枚举。
劳动公平是最重要的社会公平。当前存在的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双轨制用工模式,既是对劳动公平的漠视,也践踏了起码的社会公平。吊诡的是,在法律框架内,公民的合法权益不是一视同仁的呈现,而是厚此薄彼,以制度为名堂而皇之的向编制、正式工倾斜,这要么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挑衅,要么是对社会公平的公然戳害。
显然,重在合轨并道,谋求同工同酬的新政,彰显保障临时工合法权利的行政考量。临时工作为游离于法律保护范畴的特殊群体,虽然,其产生根源,可能是由于诸多历史、社会的发展原因造成的,但是,一个成熟的法理社会,理应对制度的缺陷或硬伤,做出及时的调整或救赎。
尽管,新《劳动合同法》旨在消除劳动歧视,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劳动就业环境,规范企业合理、合法的用工。但是,这一切都离不开对新政切实有效的夯实。一方面,劳动、检察等相关部门要以铁腕保障新政的全面顺利实施,对于那些顶风作案、罔顾坐视、明修栈道者零容忍;另一方面,加大问责力度,对那些弄虚作假的“李鬼”,严惩不怠,让其付出巨大的违法成本,倒逼其守法。而在逐利的语境下,如果新政缺失严厉的执行和监管,临时工还会卷土重来,双轨制还会暗流涌动,临时工的春天只能是一厢情愿的奢望。
稿源:荆楚网
作者:贾春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