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南京市江宁区泉水新村的一居民家中,一名1岁和一名3岁女童被发现饿死于家中,尸体已经腐烂。经调查,孩子的父亲李某今年年初因容留他人吸毒被抓,正在监狱服刑。两个孩子由其母亲乐某抚养。而孩子的母亲乐某同样有吸毒史,经常不在家,还经常将两个孩子反锁在家中。(央视网)
针对这一事件,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高贵君6月26日表示,“父母吸毒不能照顾年幼子女,导致两名幼童饿死,这是家庭的悲剧。”
两名女童活活饿死家中,作为其法定监护人的母亲当然罪责难逃,但相关部门在吸毒者家庭的孩子监护问题上存在明显疏失,也是悲剧会发生的重要原因。
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怎么管孩子似乎只是家长的私事,就算遇到有未成年人遭受虐待,其他人一般不会直接干预,而选择“旁观”,因为“怕麻烦”。当孩子的直系亲属无法尽到监护责任时,社会缺乏相关完善的安置措施和收养制度,使得这些得不到父母关爱的花朵长期处在法律制度的真空期中,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最终酿成惨剧。
要防范类似的悲剧重演,既要扭转社会观念,把每一个孩子都视为“寄养在家庭中的未成年公民”,更要及时补齐社会保障制度的短板,完善细化相关规定,强化可操作性,让“祖国的花朵”得到强有力的“监护”。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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