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泥水工老李看到交警在马路上追逐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于是捡起一块石头扔了过去,正中摩托车大灯,摩托车驾驶员老王当即倒地,全身多处受伤,经鉴定为10级伤残。出院后,无证驾驶冲卡的老王将老李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等计10多万元,最后法院调解老李赔偿7万元,警方另外补偿了他3万。(2013年7月12日 钱江晚报)
笔者看到此新闻事件后,深为老李鸣不平。虽然说事后证明老王并不是罪犯,但他骑着摩托车被交警追逐,明显带有嫌犯特征,谁又能肯定被交警追逐的一定不是肇事逃犯呢?在事件紧急发生的情况下,面对代表社会正义的交警和反面嫌疑逃跑者,老李的行为很明显应该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几年前,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曾引起公众质疑和探讨。这两起事件严重影响了中国社会的道德观,此两起事件后,当记者走上街头采访:如果你遇到老人跌倒,你会伸手相扶吗?许多人称:“父母特意叮嘱过,老人跌倒了千万别扶”。2011年10月,2岁的佛山女孩小悦悦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后小悦悦被拾荒老人救起但经医院全力抢救还是去世了,此事件再次引起全国人民对社会道德冷漠的反思。
同样是2011年,吴川市市民凌华坤驾车途中路遇劫匪于是驾车追击,但追击途中不但造成自己车辆损坏还导致劫匪和路人伤亡,事后虽然凌华坤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但其还是赔付了数万元的损失,此事件后来引发了社会媒体的热议,在省市领导和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指示下,凌华坤事件总算得到了妥善解决,没有让见义勇为者“冒险流血又流泪”。
《三字经》开首言:“人之初,性本善”,哲学家说:“人人心中都同时有一个天使和一个魔鬼。”许多时候,坏人坏事的出现正是因为现场缺少一位具有正能量影响力的感召者提醒和大喊一声,吓退每个人心中蠢蠢欲动的魔鬼,唤出善良美丽的天使。
中华民族有五千年传统美德,但几十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却发现我们传承了五千年的民族美德都在沦落,是法律之失还是金钱之过?和谐社会需要全社会弘扬、传递正能量,而要弘扬正能量不仅需要人人有一份爱心和善念,也需要媒体、社会、法律、制度全力支持见义勇为、凡心善举者,为他们提供一个坚实的后盾支持,让每一个见义勇为、凡心善举者在紧急的关键时刻都能勇敢地挺身而出而没有后顾之忧,以保障无论在什么结局下都能让“英雄流血不流泪”。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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