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南阳市内乡县板场乡派出所一名副所长和几名民警在开车执行公务途中,因前方一辆私家小轿车没有及时避让,便逼停对方,将其前挡风玻璃砸烂并试图开车门打人。昨天,大河报记者从内乡县公安局获悉,当事民警正在接受上级部门调查,砸车的司机系临时工,已被开除。但此“临时工”一说,遭到网民质疑。(7月31日 重庆晨报)
临时工真是个好东西,就像万金油,每每出了事情顶缸的都是临时工。按照程序,临时工被开除,这样一来,单位的声誉、领导的官帽都得以保全。如此,可谓是将损失降低到了最低程度。这不重庆南阳市也上演了这么一出戏。
仔细一读新闻,原来是警车在执行公务,跟在被砸的车后面,两车在同方向行驶的几公里中被砸车没有及时避让,一气之下警车将其逼停并砸车。这就让人疑惑了,事发时板场乡派出所副所长说是在执行公务,可警察在执行公务期间为何不穿警服,为何不出示相关证件?临时工在副所长的眼皮底下作案,难道副所长就没有责任?
作为执法者,派出所副所长等人不仅没有依法办事,干出打砸车辆的恶行,问题曝光后,不仅不正视问题、承认错误,反而找出种种理由推脱责任,利用权力拿临时工开刀。
不出事就是正式工,出了事都是临时工。众所周知,临时工没身份没地位,却总是被当作替罪的羔羊,这种现象有违社会的公平正义。从深层次上讲,临时工的存在,不仅助长了相关单位的懒憜作风和侥幸心理,更让很多真正的责任人滥用权力免于责任追究和法律制裁。将责任推给“临时工”或许可以解一时燃眉之急,但如此一来,不仅损害了政府公信力,而且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稿源:荆楚网
作者:无语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