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广州“房叔”一审被以受贿罪判刑11年6个月,没收60万元。与房叔拥有的价值约4000万元的21套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检方公诉和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中仅涉及两套房。公诉人称,房叔购房时间跨度大种类多,很难分割出哪部分是违纪违法所得,哪部分是合法收入所得。主审法官表示,没有证据链证明蔡彬21套房是受贿所得。(新华网 9月13日)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12日对“房叔”蔡彬作出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的一审判决。令人费解的是,审判过程中仅提及蔡彬两套房产。如此巨额房产真的与“房叔”受贿无关?案件宣判后是否意味着所有房产因此“洗白白”而“合法安然无恙”?
2012年10月,蔡彬遭网友举报坐拥22套房产,经纪委核实其与家人实际拥房21套。令人费解的是,审判过程中仅提及蔡彬两套房产。蔡彬是一名正处级干部,其妻子曾任番禺区工商联办公室主任、秘书长,现已退休,按正常工资标准,都无法购买那么多套房。对此,人们不禁要追问:除去退赃和罚没财产外,是否意味着“房叔”的房产“合法”了?
随着案件宣判,“房叔”家人仍可以坐拥千万财产,这种“和稀泥式”的反腐,有避重就轻的嫌疑,而且可能鼓励更多贪官把浑水倒入清水,将赃款变成不动产,利滚利、钱生钱,最终赃款变成了合法收入,达到“洗白”的效果,规避更为严重的法律惩罚。
“表哥”落马了,但他的问题与表无关;“房叔”判刑了,他的腐败也与房无关。这样的反腐结果,总是让人有些如鲠在喉难以真正舒畅,并引发民众了不满和不解。而要纾解这些不解和不满,恐怕还需要有关部门作出进一步解释和澄清。
稿源:荆楚网
作者:阿育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