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央视以“揭秘婴儿第一口奶”为主题,指天津一家医院企业贿赂医生护士,强行给孩子喂多美滋奶粉,让新生儿产生依赖,排斥母乳。对此,多美滋发出声明表示“震惊”,称已经立即调查,如发现有人违反公司制度将严惩。(9月17日 广州日报)
多美滋的“震惊”,恐怕只是官方的一种说辞而已。表面“震惊”,其实心知肚明,自家干了哪些“勾当”,有不明白的吗?只因这些“勾当”不光彩、不中看,说出去既丢人,又会引来一片斥责声,干脆就遮遮掩掩,能躲一天就算一天。看来多美滋在华还“混”得不错,深知中国文化,“震惊”嘛,意味着是他们下面干的事,与多美滋毫无关系。若能这样就能“撇清”关系,看来多美滋是把消费者当成“无知”了。
给婴儿喂“第一口奶”,多美滋用尽一切手段,归结起来就是用金钱去砸,说得好听点就是“商业行贿”。招数一,打通医院,从医院主要负责人到护士,施小利以推销其产品,争夺“第一口奶”源。招数二,获取产妇及婴儿信息,以打电话等方式进一步推销产品。招数三,通过各种“学术赞助”,以“学术交流”的名义进行医务“联络”。医企勾结,置新生儿利益于不顾,无论是受贿者,还是行贿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多美滋得到的只是暂时的利益,失去的是信赖和市场,多美滋很“无知”。
多美滋“商业行贿”与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行贿如出一辙,在舆论压力下,多美滋首先想到的不是道歉,而是逃避;想到的不是赔偿,而是“震惊”。多美滋很“无知”,你究竟还在欺骗谁?如此伎俩,大白于天下,消费者方知企业用心之“恶毒”;如此欺骗,伤的是消费者的心,难道还要让消费者继续为你埋单?
多美滋的问题怎么说得清?从洋奶粉价格垄断到“质量门”,再到“商业行贿”,多美滋的大名真可谓家喻户晓,不过这样的“美名”还是不要为好。假如你欺骗了消费者,消费者将不会为你埋单;假如你欺骗了中国的法律,相关人员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企业经商应以诚信为本,守信就意味着得人心,失信就意味着失人心,选择什么样的路,就会有不一样的结局。多美滋很“无知”,路是越走越远,危矣!多美滋还在欺骗谁?还是好好给中国消费者一个交待罢。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任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