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浏阳市人社局大楼一间20多平方米的办公室里,有着30多年工龄的科员覃意婷(化名)当着本报记者的面打开自己的工资存折,2680元的工资中,有一条90元的工资项分外醒目。这就是浏阳市推行10多年的“廉政保证金”。(11月14日新华网)
其实,不止浏阳市人社局推行了“廉政保证金”制度。其他各地也相应开展此制度。巴彦淖尔市杭后法院以每位法官每年向院廉政科室交纳1500元做为廉政保证金,法官在办案中存在收受贿赂及不公正行为,所有保证金全部扣除,并对违规法官进行记过处分来推行法官廉政保证金制度;贵州省余庆县从2007年开始,所有副科及以上干部每年都要按标准交点钱,政府补贴点,组成“廉政保证金”,存入“个人廉政专户”,然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发放等等这些“廉政保证金”的推行确实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近些年来 ,我国腐败问题越来越严重,特别是十八大之后,中央加大了对“老虎、苍蝇”的打击力度,先后有11名省部级高官落马,地方官员也有不少官员因腐败被查处。可见,整治官员腐败成为重要任务。当然,对于腐败的治理,也采取了一系列活动,从思想上、教育上进行警示,可还是有人“顶风作案”,不管不顾。为此,“廉政保证金制度”就运用而生。其以公务员的月薪作为计缴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公务员个人出一部分钱,财政配套一部分钱,构成廉政保证金。用物质方式来促进官员廉洁,可以说是反腐的创新之举,也是更为诱人的一种方式。
当然,对于这项制度能否为官员建立廉洁“防火墙”还是有人持质疑的态度,并认为这是一个伪命题。这是因为首先,廉洁是官员应当履行的义务,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其次,有人觉得这是在变相的给公务员发福利,到退休或者其他时候就能名正言顺的领到这笔钱了;第三,这项制度缺乏法律依据,不能很好的进行约束。但是,还是有人对这项制度持肯定态度的。希望通过这项制度能够让贪污者“改邪归正”,尽心尽力的工作,而不是走“歪门邪道”。
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公报,提出要“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面对目前反腐工作的严峻性,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无疑是一种创新方式。我们大家要用积极的态度去看待这项制度。当然,要加大对官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然而结合实际情况来推行该制度。最终让官员形成“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的心态。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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