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面对“小产权房”转正的舆论热潮,国土部和住建部终于表态。国土部和住建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坚决遏制最近一些地方出现的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11月23日《新京报》)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也就没有土地证等证件。尽管便宜、划算是其标签,但同时也存在着上不了户、贷不了款、容易引起法律纠纷等诸多潜在危险。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小产权房”的总量或者已经超过了70亿平方米,如果按每套100平方米来计算的话,相当于有7千万套小产权房。
此前,一份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布的“383方案”中提到:对已经形成的“小产权房”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收入,有条件转正。而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小产权房”有望“转正”的传闻随之愈演愈烈,多地“小产权房”二手市场“闻声而动”,房价迎风而涨。北京最大的“小产权房”集中地太玉园小区,十天内房价每平米涨了将近1000元。不少地方的“小产权房”价格上涨了50%。而以前在一些“小产权房”遭受冷遇的地方,近期重新回到了购房者的视线范围内,交易也由暗逐渐转明,房主们纷纷开始息售观望。
的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但是,如果就此认为“土地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这是对政策的误读。其实,农村的建筑主要是为了农民生产生活的自我需求,“小产权房”不符合土地的利用规划,违反了土地的用途管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而此次两部委的紧急通知则再次进一步重申,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这表明,“小产权房”非但不能“转正”,还会因其违法将面临政府坚决遏制的惨淡局面。
政府为什么非和“小产权房”过不去?答案很简单,要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我国现有耕地18.2亿亩,所占比重不到13%。人口众多,耕地较少的现状,决定了中国政府必须严控农业生产用地,保证人民群众的基本吃饭问题。扼守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不仅关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关系国家长远利益和民族生存根基。这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决不会改变。
为此,两部委还要求各级国土资源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严肃查处,对顶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要公开曝光,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坚决拆除一批,教育一片,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从中也不难看出,两部委的坚定决心,意味着“小产权房”或将面临被拆除的命运。事实上,有些地方正在这样做。至于具体采取什么样的拆除方法,恐怕也不能搞“一刀切”。毕竟,70亿平方米的面积巨大,所涉及的人不是个小数,具体情况不同,要有一个合情合理的解决办法。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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