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南昌市一位领导到新建县检查工作,从该县望城镇青西村小山坡经过时说:“这个挡住视线了,不好看。”于是,村民培育16年的4亩多、几千株樟树于10月9日被连夜砍光。(11月25日大江网)
领导一句话,就砍掉几千株樟树。对一个普通农民而言,损失有可能就是影响将来的生活状况。既然有新的项目建设,需要把种有樟树的地推平,按照农民的实际土地价值,对其进行相应的安排,谈妥后再施工。要走好群众路线,领导应先“栽木”再“移花”。
从报道中得知,领导一句遮视线,没有经过樟树所有人的同意,就砍掉了上千株樟树,而且这些樟树正是到了可以卖的时候。政府方面的说法是谈不妥,于是连夜将樟树进行了处理,而且还经过市长和镇上的同意。这样的做法显然群众不答应。
如果这些樟树真影响了视线,就应该将樟树的价值进行衡量,与村民共同协商,而且对他们将来的生计进行打算,如果是等量代换,甚至是能够让他们得到更好的利益,想必村民不会不乐意。
看不到收费站就只能推地,那么一个大的收费站,或者一个明显的地理位置,是否可以先用标志进行标注,等到村民的樟树卖出后,调到土地之后在将山坡推平。作为领导和无数的决策者,不可能连最基本的办法都没有。
十八界三中全会中对农民的财产所有权进行了改革,政府不仅不应该损害农民的财产,还应该进行积极帮忙规划,让农民财产最大化。领导干部应该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把科学决策建立在为民谋福祉上。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弦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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