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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军:服毒女车主的后悔耐人寻味

发布时间: 2013-12-05 09:57:25  来源: 荆楚网  作者:于文军  进入电子报

  11月14日,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因超载被当地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当事女车主刘温丽因付不起罚款喝剧毒农药自杀,所幸经抢救性命无虞。时隔半个多月后,这个在家人眼中倔强的女人,却为自己当天的行为很是后悔。大货车的贷款还未还清,尽管“闹翻”了,但她还得继续在这条线路上奔波。而如今,人得罪了一大片,她不知道,她的大货车以后要怎么跑下去。(12月4日人民网 )
  按常理,服毒女车主被抢救过来,一些涉事的“吸血鬼”落马,服毒女车主应当高兴才是,但她高兴不起来,反而后悔了。这种后悔是令人深思的。
  治理公路乱罚款,历时多年。却始终成效不令公众满意。在某种程度上,尤如楼市调控,越调越高,治理公路乱罚款底气十足,有恃无恐,变本加厉,花样翻新。治理公路乱罚款为什么这么难治?不是因为我们没有法律法规,不是舆论强度不够,根本原因在于,公路乱罚款已经成为当地政府创收的财源之一,有当地政府撑腰,针扎不进,水泼不透,谁奈我何!在这种态势下,女车主以死抗争是必然的事,女车主后悔也不难理解。道理很简单,只要公路乱罚款的毒瘤不割除,处理了一批人,难免有公关应急之嫌,后继者依然我行我素。而女车主还要跑运输维持生活,只要她跑运输,还得应对公路乱罚款者,完全可能遭到公路乱罚款后继者们的疯狂报复。难道她还要再次服毒以死抗争?难道类似遭遇者们都要通过这种极端方式把事情捅大?如果说只有通过以死抗争的方式才能让公路乱罚款者受到处罚,这无疑是法治社会的悲哀。更应当看到的是,在当下现实生活中,类似服毒女车主的遭遇及后悔,带有普遍性,只不过涉及的内容不同,行业等不同。
  服毒女车主的后悔,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再次提醒。严峻的现实表明,杜绝公路乱罚款,靠当地政府的自觉显然靠不住。就得像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等禁令那样,自上而下地治理。当地政府不怕舆论,不怕百姓,不怕法律法规,就怕管着他们“乌纱帽”的上级。上面瞪眼珠了,当地政府有贼心无贼胆。我们期待着那一天早点到来!
  稿源:荆楚网
  作者:于文军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于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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