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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共有产权房不是保障房而是捡钱房

发布时间: 2013-12-10 08:35:31  来源: 荆楚网  作者:舒圣祥  进入电子报

  “要通过改革,使群众更便捷地享受到住房保障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在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方面,近期将着力推进两项具体工作:一项是在地方实践的基础上,对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并轨运行;另一项是指导地方有序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探索。(12月9日《北京晨报》)
  “发展共有住房,在政府的支持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能够调动群众依靠自己努力改善住房条件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这应该算是住建部对地方试点共有产权房的明确支持,下一步也许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用以顶替问题很多的经适房。事实上,共有产权房和经适房很有相似之处,只不过经适房土地以划拨的形式,而共有产权房土地以出让方式。换言之,政府既可以获得土地出让收益,又将之前投在经适房中的种种优惠显性化,以共有产权的方式直接明确下来。在当期土地出让金之外,另有一笔远期收益。
  毋庸讳言,相比廉租房等真正意义上的保障房,共有产权房上的政府投入更少,获益却更多,这应该就是各地积极试点共有产权房的原因所在。因为同样的原因,很多地方之前兴建的公租房等保障房,也开始在变相出售。共有产权房的“发明”一点不新鲜,经适房、限价房、两限房,由政府主导的花样百出的住房供应形式没少出现,光北京就“发明”了十几种房子,可结果怎么样?房价仍在继续猛涨,但那些买到房子的人却都受益了。
  所以,当北京推出“自住型商品房”,2000套房源,3天内就有10万家庭注册,其中8万家庭注册成功。为什么会这么火?因为历史告诉我们,凡是名目各异的所谓保障房,肯定是买到就赚到。之前江苏淮安搞的共有产权房,在优惠价格基础上,个人可按7﹕3或5﹕5的产权比例购买。5年内购回政府部分产权,按原供应价格结算;5年以后8年以内购买的,也仅仅只加上利息。换言之,政府为购房人提供了3成甚至5成的5年无息贷款,外加3年活期利率贷款。这难道还不是买到就赚到?
  这次北京的自住型商品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对那些投资客而言,只要买到这样便宜的房子,绝对比普通商品房赚头更大,媒体已经对此有了测算,这一点大家也都看得到。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去疯抢。想想看,10万人疯抢2000套房子,里面的寻租腐败空间会有多大?
  住建部表示,“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各地有序开展共有产权保障的探索,完善产权分配和上市交易收益调节机制,切实消除牟利和寻租空间。”这说明,住建部也意识到了内藏的腐败问题;可是,经适房累积的“N连号”式腐败教训难道还不够多吗?哪一次被“切实消除”了牟利和寻租空间?为什么试过的错要一错再错?
  在我看来,发展共有产权房就是典型的走回头路。说白了,就是地方政府部门既要完成上面规定的保障房任务,又不愿投入过多开发成本,所以就有了共有产权房的“创新”。房子应该只有两种,要么租,要么卖。保障房只能用来租,不应该涉及产权和转让收益。否则,优惠越大赚头越多腐败空间越大,这样的房子根本就不是保障房,而是“捡钱房”——因为,买到就等于赚到。
  稿源:荆楚网
  作者:舒圣祥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姬学涛)
关键词: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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