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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凤军:以罚治路,莫让交通管理掉进钱眼里

发布时间: 2013-12-11 09:27:13  来源: 荆楚网  作者:苗凤军  进入电子报

  普通轿车、货车走高速路,每次只需缴几十元过路费。如果一辆车一次缴纳12万元过路费,那是什么概念?12月9日,一辆大型运输车从铜川出发,经包茂高速,到达陕西省高速公路陕蒙界收费站后竟缴纳了122690元过路费。就连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禁感慨,“这一趟下来,光过路费就够我挣好几年的了。”(12月11日华商网)
  好大的一笔收入,一辆243吨重型运输车行驶500公里过路费交12万,这白花花的银子真是诱人,这样的交通管理确实给力,看来违章运输,过路可以,请留下买路钱。
  买路钱留下了,这车真的可以过吗?这很难让我们相信,载重量比一列火车还要多的重型卡车,在路面行驶,其存在的安全隐患会有多少呢?咱们且不论罚款多少,群众们只想知道,真是让通行了,这公路会被轧坏吗?还有就是,如果在通某些高架桥的时候,会不会对桥梁造成严重的威胁呢?对公共设施产生安全隐患肯定有,在现实中也发生过某些重型卡车超载,将高架桥压垮的事件,给国家和当事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这样的责任,谁又能够负起得呢?
  诚然重型运输车超载可以多赚,即使罚单成百倍,对于车主来讲肯定还是赚,如果不是这样,车主不会带这样多的罚款上路有勇气通过,这说明在运输过程中,车主还是只赢利不会赔的,因此他们敢超载,即使交通执法部门开大罚单他们也有胆量过。对于交通管理部门来讲,这重罚车主也是一个生财的机会,既然如此,超载管理只用惩罚的手段,而不采取其他措失,车主掉钱眼里了,交通管理也掉钱眼里了,这超载上路,这重罚现象的出现,也不足为奇了。
  车主掉进钱眼里,忽视了交通安全,忽视了司机的人身安全,一旦出现了交通事故,其后果不可想象。交通管理部门掉进钱眼里,只知道以罚款治路了,这是一笔不错的收入,可是只知道收入不错了,可曾想到重型货车,对于公共设施的破坏能力有多大吗?一辆车213吨重,路面,这通过的桥梁,能否长期经此碾轧呢?如果哪一天出现桥毁人亡的大事件,交通执法部门到时候应该做如何解释呢?
  交通管理,人人有责,任何人任何部门都应该注重,尤其是运输人员,更应该守法运输,遵守交通规则,这是对本身安全的负责,也是讲社会公德的一件事,不能为了一个钱字,什么也不顾了,做出损人不利已的事情来。交管部门呢,在工作中更应该依法依规,不能只顾打自己的经济小算盘,而忽视了只收钱治理不作为的事情发生,如果某一天真正在这个路段出现大的交通事故,到时候追责了,任何一个人和单位也承担不起。
  生命是可贵的,责任是重大的,希望在这个事件当中,无论是车主还是当地交通管理部门都要深思反省这个问题,切不可让自己掉进钱眼里,一错再错下去。如果还不转变工作方式,到时候出了大事故,后悔自责都没机会。为自己负责,为他人负责,希望我们能看到当地交管部门最为人性最为负责的执法方式出现。
  稿源:荆楚网
  作者:苗凤军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苗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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