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焦点访谈》12月11日播出的《这税收得真奇怪》节目称,最近河北省河间市一些乡镇的个体工商户为缴税发起了愁,因为这次要缴的税不仅名目不清不楚,而且数额也大得吓人,但是如果不缴的话,后果更吓人。有个体户没有交这笔款,第二天就从1万2变成了6万,而第三天就直接要贴封条封他的小作坊。(12月12日央视网)
要解读这次奇怪的缴税,先要了解基层征税的有关事项。在基层税收征管具体工作实践中,税收的代扣(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最容易混淆,从表象上看,都是代收税款,但实质上,两者是有明显区别的。代扣(代收)代缴是法定的,具有强制性并有相应的法律后果。委托代征则是通过合同的民事关系,须征得委托方同意,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税款的行为,并可能产生违约责任。委托代征只限于少数税源零星分散和异地征收、税务机关不易控管的税种。
个体户给记者看的那个每月定额缴纳税款的存折,账户上每月都会被划走六百元的税款,就属于代扣(代收)代缴。而乡政府让个体户们还要继续缴的钱,可视为委托代征,委托代征必须依法进行,如无法律法规的根据,则委托代征是无效的。
节目中,乡政府并不具备委托代征税款方式的条件,一是这些个体户都具有工商管理局认证的法人资格,并且都在正常纳税,不存在“零星分散”;二是都在本地经营,也不存在税收“异地缴纳”;三是在完税证时用别人的身份证上的名字采取“委托代征”方式也是错误的。
乡政府不惜违规代征,而且对这笔税款要得很急,在数额上还允许讨价还价,留下如此之大的商量余地空间,其中的原因,只有乡政府自己心知肚明。至于是否涉嫌违规或不作为,当地纪委应当介入调查,还原事情的真相。同样,纪委、检察机关和上级税务部门需要调查这次事件中当地税务部门有无违规违纪的问题,给公众一个说法。
令人蹊跷的是,这笔钱早补和晚补还不一样。更让人奇怪的是,开完税证时用别人的身份证上的名字。而晚补的税务局还不收了,只能缴到乡政府,不过数目更大了。税收具有一定的固定性,如此随意,显然从税法和征管条例相关规定中找不到依据。
分析原因,当地政府用这种方式收税,又一次凸显出现行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弊端。每年为了完成财政收入,各方都要绞尽脑汁,变着戏法去创收,搞“突击征税”,这既是领导的所谓政绩观和GDP考核指标在作怪,又是税务机关违规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等行为的延伸。如果只是采取责令限期改正,或是给一个不痛不痒行政处分,根本无法起到应有的警醒作用,也谈不上产生什么震慑效果,治理泛滥成灾的过头税已刻不容缓。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改革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方式和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唯有加大改革的力度,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制度,实行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保证税收沿着法治的轨道运行。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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