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风镇富强村村口,两个整地回来的农民向记者抱怨,今年涝灾不小,收成减少三分之一还多,年久失修的水利设施根本不起作用,“有钱盖大楼,没钱修水利,农民不致富,县里咋脱贫?”而永和乡利兴村的一些农民则表示,只知道自己穷,不知道县里还戴着一顶穷帽子。(12月26日人民网)
随着国家对民生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各项扶贫资金的投入也与日俱增,扶贫资金可以说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是农民脱贫致富的“助推剂”,对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改善扶贫群众生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与此同时贪污、挪用、挤占、虚报、套取、冒领、截留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也随之而来,并呈现越演越烈之势,必须引起高度关注和重视。
挤占扶贫资金的行为之所以能频频出现,是由于扶贫项目具有分散性,扶贫项目大多分布在农村,具有分布范围广,项目点多、小、散、杂等特点,给上级监管工作带来困难。
扶贫项目资金还具有隐蔽性,财政扶贫资金都是实行的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使得下级百姓不了解情况,缺少来自群众的监督。
而且,扶贫资金的管理本身也有很多不规范的现象,很多扶贫项目都是重划拨,不重监管,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结果和项目完成情况更是不闻不问。
这就使得个别利欲熏心的扶贫部门的领导干部,敢于铤而走险,或是合伙私分“扶贫款”,或是虚报户头领“空饷”,或是虚报项目套资金,将国家的扶贫项目当成是自己牟利的手段。
要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确保扶贫资金充分惠及需要帮助的群众,必须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督,重点扶贫项目必须纳入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年度重点督查事项。
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还需公开化、透明化,让百姓了解政府部门的扶贫内容,很多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之所以能发生是因为扶贫对象并不知道情况,中间部门欺上瞒下,对扶贫款进行了暗箱操作,以达到分食“唐僧肉”的目的。
扶贫项目资金是否能落到实处,既关乎百姓的生存发展,也关乎政府部门的形象地位,只有将暖民心的钱花在百姓的心窝里,才能真正的确保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才能真正的推动社会的进步,民族的团结。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梦暄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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