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从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法院获悉,网民“金云堂”近日在网上实名举报湖南株洲市天元区法院法官尹丰文,称其向自己“索贿”,引发舆论关注,涉事法官尹丰文已被给予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1月21日新华网)
“索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作为一名法院法官,其职责意味着要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而不应该利用职务之便,为其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这样的行为既损害了党政司法机关的形象,又倒毁了人民群众的信任。试问:法官大人你心中的正义感和职业道德去哪了?这样明目张胆的“索贿”,你的胆从何而来?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是一种维护正义的担当,是一种鞭挞邪恶的勇为,是一种战胜“小我”的约束,更是一种忠诚为民的坚守!理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心系百姓,情牵民生,让自己的工作得民心、顺民意,踏踏实实为民办事,真真切切为民服务,而不是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来。
其实,纵观落马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的原因不外乎就是法纪意识淡薄和政绩观念的扭曲。由于领导干部忙于工作业务和关系应酬,而忽视了真正应该重视的学习活动,从而忘记了权力的约束而放弃了底线、防线和党纪国法的红线,最终让自己身陷囹圄。特别是那些习惯了安逸奢侈生活的高官们,不仅不想踏实干好本职工作,还为了“搞创收谋发展”动起了歪心眼、走起了歪门邪道。那么,如何管好权力、监督权力,防止“小权力”弄出的“大腐败”呢?
笔者认为,首先要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岗位教育,进一步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其次要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人民监督权力的工作力度。其实,贪腐的产生并非一朝一夕之功,监管制度不硬是其主要软肋,而铲除隐形腐败土壤的关键更是制度监督。所以,只有不断强化对权力的约束,密织监督的天网,才能确保权力正确有效透明行使。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孙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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