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哪些工作环节易滋生“权力寻租”?近三年,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15宗重大环保系统受贿个案及窝案显示,行贿动机多与获取排污许可证等审批手续有关。(7月27日 《南方都市报》)
到执法部门办事遭遇索贿,俨然已经不是新鲜事了。今年年初,今年年初,媒体就曝光了西宁一交警以“买烟送领导办事”名义,向司机索取400元的事件; 6月上旬,青海西宁湟源县一名交警在事故处理完一月之后没有退还扣留驾照,当事人多次索要无果,最终用二百块钱“赎回”了自己的驾照。
在当前重拳出击狠刹各类歪风邪气的大环境下,公职人员以手中公权相挟,公然向群众勒索钱财,其只是为了借机敛取一笔“好处费”……如此丑恶行径,无疑就是典型的“吃拿卡要”。近些年来,在政法队伍当中,存在着少数“害群之马”,他们将手中的执法权视为了牟取私利的“摇钱树”,不仅伤害了老百姓的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败坏了执法部门的社会形象。
试想一下,如果个别法官以权相挟,在收取了好处费之后,便会丧失原则、颠倒黑白,甚至一手酿造假错冤案;少数公安干警与社会黑恶势力串通一气、狼狈为奸,甚至不择手段为侵害百姓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当“保护伞”,必将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公职人员索贿,是手中未被关进笼子的权力在作祟。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就曾说过:“权力使人腐败,绝对的权力倾向于绝对的腐败”。 在特权思想的影响下,忘记了自己的服务宗旨,没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本职工作看作是个人的权力,甚至把手中的权力当作捞取好处的工具。本应是人民群众的“守护神”,却在利益的诱导下,索贿受贿、知法犯法,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遏制公职人员索贿行为就要管住权力,将权力关进监督和制度的笼子。只有当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时,以权相挟的索贿行为就会失去存在的空间。
稿源:荆楚网
作者:明明如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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