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杨柳:公款为“罚款”买单,为哪般?

发布时间: 2014-02-24 08:36:23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杨柳  进入电子报

  日前,江西都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彭新球公车私用并公款缴纳违章罚款被九江市纪委通报。经九江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彭新球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应由个人承担交通违章罚款人民币5050元并上交财政,同时将彭新球交通违法线索移交九江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近年来,中央深化推进公车改革,旨在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问题,遏止公车肆意违章、地方政府超规格配车、套用军警车牌、公车私用等乱象。但该副县长,知法犯法,以身试险,胆敢挑战国家权威。不仅于非工作日私自驾驶公车外出办理私人事务,还将交通违章罚款交由单位财务报支,甚至授意下属消除违章记分,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
  恰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时点,必须坚决刹住这股公车私用的歪风。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首先,国家应对公车的车型进行统一,并在车牌中配以“公”字,这样既能将公车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便于群众识别,也能唤醒领导干部的戒律之心;其次,纪律监察部门应采用GPS卫星定位系统,以便随时监测公车动向;再次,领导干部要常怀律己之心,谨身恭行,否则“多行不义必自毙”。多管齐下,方能根治公车歪风。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杨柳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姬学涛)
关键词:罚款;公款买单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