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下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习近平指出,要创新改进网上宣传,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2月27日人民网)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达,网络空间已经成为重要的公共领域。人们在这个公共领域中交流、交往、交易,满足了从精神到经济上的多重需求。然而,在看到网络空间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不应忽视其特有的匿名性、开放性所带来的无序化、非主流化,以及由此滋生的各种负能量。打比方说,诸如“扫黄”一类的在现实世界中是非分明的事情,在网络上往往会被一些人冷嘲热讽,让主流价值观在互联网上难以形成。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人们在网络空间中越来越难以达成共识,更多的时候都是在谣言的无知和偏见的偏激当中相互争吵、攻讦。
政府作为网络空间的管理者,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并采取有效措施,真正“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至于这些措施包括哪些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已经在讲话中明确指出。其核心就在于充分重视网上舆论工作,让党委政府在互联网上积极发声、巧妙发声,让网络空间从“无政府”的浮华走向健康的繁荣,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网络空间得以确立、成为主流。
当然,也要看到“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并不是政府单方面的责任。网民是网络空间的主人,在互联网治理的过程中理应积极参与,并发挥好主体作用。从网民的构成来看,其成分是复杂的,层次是多样的,这决定了他们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是不一样的。对于网民中的“意见领袖”来讲,也就是那些具有“公共知识分子”性质的人,要有平和理性的态度,切不可做一些煽风点火、添油加醋的事情;而对于大多数的网民来讲,他们是一些话题的参与者,一定要有意识地辨别信息真伪,并独立思考作出判断,以免被网络谣言和偏激情绪牵着鼻子走。
那么网民的这些责任如何实现?一方面,要有成熟的网络道德。有人说,我们网络技术的发展速度超越了网络道德的形成速度,这是当前一些网络空间乱象产生的根源。因此,网民也有必要加强“自我修养”,让电脑屏幕前面的自己与在人们面前的自己表现一致起来。另一方面,要有成熟的网络技能。上网也是一项“技术活”,对于形形色色的网络信息要有分辨能力,对于个人信息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能让自己迷失在“信息丛林”中,更不能成为互联网违法行为的“待宰羔羊”。
互联网自由理应得到尊重和维护,但网络空间责任更应由每一个网民来自觉担当。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扫除网络空间的“雾霾”,才能让人们在清朗的网络空间真正地自由呼吸。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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