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5日学雷锋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给“郭明义爱心团队”回信,对他们服务社会、助人为乐、爱岗敬业给予充分肯定,并向全国广大志愿者和爱心人士致以崇高敬意。( 3月5日《人民日报》)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题写“向雷锋同志学习”的第51个年头。虽然半个世纪过去了,但雷锋没有随着一个时代的远去而远离,“雷锋”这个名字仍然镌刻在人们的心中。
然而,人民群众在学雷锋的过程中却遭遇了很多尴尬:当你在路边好心扶起摔倒的老爷爷却遭遇讹诈;当你将血泊中的孩子背到医院,并垫付了巨额手术费后却反被诬告;当你冒着生命危险从歹徒手中抢回少女的钱包,她却因害怕报复而不肯为你证明清白……
“好人恶报”事件不断冲击着人们的眼球,让越来越多的人感慨“好人难做”、助人有风险。令有良知、有心做好事的民众害怕陷入“流血又流泪”的困境。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笔者认为,中国从来不缺雷锋,缺的是对雷锋的保护。在我国,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还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而在新加坡,被援助者若事后反咬一口,则须亲自上门向救助者赔礼道歉,并施以其本人医药费1至3倍的处罚。影响恶劣、行为严重者,则以诬蔑罪论处。美国的一些州也规定,发现陌生人受伤时,如果不打“911”电话,可能构成轻微疏忽罪。
当一个个帮助别人却被诬陷的真实事例,不断冲击我们的道德承受力,我们还能再简单地挥舞道德大棒去打压冷漠吗?笔者认为,若不为见义勇为者立法,若不解除“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做好事者的后顾之忧,若不严厉惩罚诬陷好人者,“雷锋叔叔没户口,三月里来四月走”的嘲讽也将继续传遍中国的大江南北。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锡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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