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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言:“搭顺车”不是逃脱责任的“借口”

发布时间: 2014-03-14 09:36:13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忘言  进入电子报

  陕西榆林一辆丰田霸道与另一车相撞。事故后,丰田霸道车牌被摘下,车上一名先行离开者被指为某局副局长。霸道车车主阻止记者采访并爆粗口,记者多处被抓伤衣服被撕烂,摄像器材险被抢走。据了解,霸道车非公车,车主为建筑行业老板。警方正进一步调查。(3月13日陕西新闻网)
  当前官员开豪车已经不是一项重磅新闻,很多官员用“借车”作为挡箭牌,从延安城管局长到山西白河县委书记再到从辽宁西丰县县委书记,无一不是用“借”来回复网民。而这一次榆林官员明显是吸取了前几位的教训,改口为“搭便车”。
  但让人怀疑的是“榆林市政府车辆通行证”是从哪里来的呢?我相信,私人企业老板恐怕还是不应当有政府专门的通行证吧?或许说,这通行证是给这名领导使用的?
  经查相关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党政机关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我相信,倘若榆林官员以“搭便车”为借口,想以此打擦边球,那么实际上同受贿无异。
  仔细研究一下《管理办法》,其实不是说官员不能坐豪车,条例指的是官员不能借用、占用他人、他单位的车辆,就是要求官员不得以用车等名义来进行实质上的受贿。而当前,一些官员也出现如惊弓之鸟的反应,出现诸如“借的”、“搭便车”之类的神回复,其实啊,与其这样的心惊胆战,为何不一开始就拒绝呢,这根子上的问题主要还是在官员自身上,所谓身正影不斜,若没有亏心事,为何回答的同做贼一般?
  总的来说,不管这位官员到底怎么说,事实真相摆在那里的,评判他是否借车的不是我们个人,而是相应的监察、审判机关,而最终查处结果也一定是无间道里所说的那样,“总是要还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忘言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徐芳)
关键词:豪车;搭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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