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公安微博通报,3月15日上午8时30分许,在广州沙河大街某服装城的保安员抓获一名小偷,该小偷突然大喊一句:“有人砍人!”引起周边群众向四周跑散,事件中没有人员伤亡。目前,该名小偷已被警方控制,事件仍在进一步查处中。(3月15日 人民网)
在不到24小时之内,就发生了两起较大的群众恐慌性事件。先是昨天的成都春熙路数百人四散,又有今天早晨广州沙河的夺路惊跑。而驱散人群和集结警力的罪魁祸首,竟然是句“有人砍人”。
之所以人群被“有人砍人”冲击到自身的安全感底线,也是受昆明暴恐事件的间接影响。好在我们看到的是全国各地警力都得到了有效的加强,无论是在成都春熙路还是广州沙河,都可以第一时间看到大量警力的集结待命。
通过加强安全联防巡逻和社会宣传,正是要在根源上遏止恐怖来源。而偏偏有些居心叵测的人,譬如今天广州沙河这个被抓小偷,就企图利用非常时期的敏感词语来为自己金蝉脱壳。这看似偶然事件,恐怕并非那么简单。
我们应该警惕了,这应该是某些犯罪集团有意而为之的“锦囊之计”。以前我们在老式港台片中看到,犯罪分子为了短时间脱离现场,躲避警察追捕,会干些撒钱的事情,从而让现场秩序大乱。而现在小偷仅凭“有人砍人”,就导演了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场景。如果树立了这样的“示范作用”,恐怕日后还会有人模仿。
然而法律却不是一纸空文。对于假喊“有人砍人”的无良者,就已经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偷窃本已犯法,想靠造谣制造混乱趁机逃脱,等待你的将是更严厉的惩罚。
然而有些网民也开始消费起这类事件了。他们戏称这个小偷“实在太机智”,这在某种程度上会助长那些躲在角落里的潜在犯罪分子的蠢蠢之心。殊不知,就这么一句“有人砍人”造成的后果,就可以从治安事件上升到刑事事件来升格处理。而那些抱着戏虐心态的围观者,也可以就此打住。社会安全关乎你我,如果自己不愿出力,也最起码别当煽风点火者。
“有人砍人”造就的集体跑步,也是给我们公安部门提了个醒。老百姓对于突发事件的甄别能力并不是处于乐观状态。同时像治安演习之类的,更是一片空白。公共安全环境的塑造,可不能把力度放在事后。让那些无良者不敢假喊“有人喊人”,避免自己奔波于“狼来了”的资源虚耗过程中,那就只有在“治未病”的环节下,加大对于治安力度的加强。这个道理应是你懂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谢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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