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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梅:“高跟鞋”不该成众矢之的

发布时间: 2014-03-17 15:17:29  来源: 荆楚网  作者:赵梅  进入电子报

  “株洲女交警穿高跟鞋上岗,是要站得高看得远吗?”前日,网友“攸县贺金云”在微博发帖称,天元区长江广场一名女交警,在执勤时穿着高跟鞋。在获知此事后,天元交警大队已对当事女民警进行教育,督促她进行改正。(3月16日中国青年网)
  日前,有网友在微博发帖称,天元区长江广场一名女交警,在执勤时穿着高跟鞋。此微博一出,瞬间引起网友热议。天元交警大队在获知此事后,也即刻对当事女民警进行了教育,督促她进行改正。然而,此事在笔者看来,公众应把关注的重点放在其工作上,而不是女交警的“高跟鞋”。
  不可否认,女交警穿高跟鞋执勤的确有失妥当。据了解,按照规定,女性公安民警执勤时,是不能穿着高于4厘米的高跟鞋。因此,面对网友的质疑和批评,作为一名交警,应当虚心接受并及时改正。
  然而,笔者想说的是,尽管女交警穿高跟鞋执勤不喝规定,也是事出有因。据了解,该交警之所以穿自己的高跟鞋执勤是由于下雨淋湿了鞋子。如此看来,换鞋也是人之常情,实在无须对其冷嘲热讽,伤了交警们的心。
  而更重要的是,在笔者看来,公众关注的对象实在有失偏颇。女交警穿高跟鞋固然不对,然而,我们公众更应该关注的,是交警对待工作的态度、处理问题的行动。而不该对“高跟鞋”过分计较。
  我们都知道,做交警是一份辛苦的差事,无论风多大、雨多猛都要坚守在工作岗位,服务所有群众。笔者希望我们群众能够多给交警同志们一些理解和宽容。女交警在执勤时由于淋雨湿了鞋,换双高跟鞋却依然坚守在岗,正体现了其坚守岗位、为人民服务的良好职业素养。这样的好同志,是值得我们尊敬的!
  当然,也希望交通部门能够完善相关设施,为交警同志提供更加舒适的工作环境;也希望交警同志门能够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稿源:荆楚网
  作者:赵梅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沈素芬)
关键词:高跟鞋;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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