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反映宁夏石嘴山市一学校出台一项“奇葩”规定,即该校女教师怀孕需工作满3年,女教师能否怀孕“学校说了算”。记者18日致电石嘴山市相关部门获悉,学校领导承认错误,这一规定已经被撤销。
“女教师能否怀孕‘学校说了算’”,简直是谬天下之大论。该校敢于立下此等“奇葩”规定的勇气和胆量实在“可嘉”,我们自叹不如。虽然为提高教育水平、便于师生队伍的管理,学校可以立出种种校规来约束师生的行为,但如此“奇葩”规定,不仅有悖常理、有违道德,更是有伤风雅,这类“不伦不类”的校规还是不立为好。
为避免优秀师资的流失,部分地方对最低服务年限作了明确规定;为提高教育水平、保证升学率,部分学校研定了奖励政策……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实在与女教师怀不怀孕没有“半毛钱”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不是“不怀孕”就能增强的,工作积极性也不是“不怀孕”就能调动的,相反,不仅不能调动积极性,反而还会降低工作效率,滋生“推”、“拖”、“拉”等懒散行为。
由该“奇葩”规定引申开去,可能有禁婚规定、禁生子规定……这些规矩不仅自身站不住脚,更是徒增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而已。
女教师怀孕与否,无关学校、无关工作、无关任何他事他物,不由谁说了算,也不由谁做主,只是自己的权力、选择、自由罢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杨柳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