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江北区发布党员干部“正言正行正身”十条禁令。江北区区委书记杜和平强调:“制定禁令是划定红线,让党员干部行有所止,改进作风。不要让禁令成为摆设,要加大执行力度。”(3月21日《重庆晚报》)
被称作“正言正行正身”的十条禁令,是重庆市江北区政府对党员干部划定的红线。那么,在这个“禁区”里,究竟有哪些“让党员干部行有所止,改进作风”的严厉要求?读罢“十条禁令”,似乎对舆论发出的唏嘘有点同感。虽然网友“连最起码的都要提醒,那是不是吃饭都要提醒要用筷子”的戏谑过分“归谬”,但把诸多做人的常识当做对党员干部的禁令,确实给人以觉悟启蒙的感觉。
尽管其中有些禁令是作为党员干部的基本常识,但诸如严谨“编制、传播‘黄色’信息及其它低俗文化;上下班迟到早退和工作时间不假外出、玩游戏、炒股、看电影及网购;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涉足色情场所和与配偶以外异性发生不正当关系”等,实则是每一个成年人的做人常识。将其作为对党员干部的禁令,让人如何理解这个群体所必须具备的先进性?换句话说,在这些禁令对象之外的普通民众,是不是都一直在把这些可耻行为当成家常便饭,只有党员干部才被带有命令的强制性制度约束?
然而,人们又有多少理由指责这种禁令的“幼稚”?因为,常识也是随着社会意识形态变化的,当权力腐败和社会不正之风在某些方面变得“约定俗成”时,歪门邪道就成了另一种常识。比如,到医院看病只要支付医疗费,但很多医院赫然打出“本医院不收红包”的告示,这就说明送红包已经成了到医院看病的常识。而且,任何违法行为都带有对常识的反动,不管是法律还是道德伦理。只不过这些行为违反的常识越属于“常识”,其违背的法律或社会规范越严重,其尚存的法律和道德概念越少,问题的严重性就越大。从这个意义上说,江北区发布党员干部“正言正行正身”十条禁令,就不但显得十分必要,而且意义重大。
话说把常识当作“禁令”是无奈的觉悟启蒙,但当某些党员干部确实需要这种启蒙时,就不能责怪“禁令”的“幼稚”性。就像“禁令”第十条:“严禁涉足色情场所和与配偶以外异性发生不正当关系”,看上去有点像对有相关前科的人警告似的,但用在对党员干部禁令中,结合官员腐败现实来看,还是很有针对性的。落马贪官有几个管住了自己下半身的?更何况,情人反目、“小三”反水,都成了案情突发的导火索,这方面的警钟必须敲响。
因此,江北区发布党员干部“正言正行正身”十条禁令,是承认和出手整治这种官场陋习,也说明了某些党员干部蜕化变质的程度。实际上,这些官场陋习又何尝不是人民群众司空见惯,并且深恶痛绝的呢?所以,有时候用“禁令”来重申“常识”,不但不是多此一举,而且是十分必要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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