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一条帖子500元至2000元不等,每月结一次账,直接通过网上银行转钱……公关公司主动出击搜寻政府、企业负面信息后,再通过相关网站的工作人员进行删帖,并支付一定费用。在此过程中,公关公司还成功拉拢到了一名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的民警。记者近日获悉,至2012年,上述涉案人员至少十余人被控制,部分人员已陆续被公诉,何时开庭尚无确切消息。(3月26日《新京报》
删帖产业链的存在扰乱了社会秩序,警方查处,法院审判,当然可以维护公平正义。在这个案件开庭的时候,被告席上站着的自然是非法删帖者,而原告席上站着的会是谁?只是一个公诉人员而已。那么,既然在删帖的过程中,我们的有关部门是受害者,我们的有关企业是受害者,他们为什么没有报案,他们为什么甘愿乖乖的掏钱?当然,对于企业来说,他们的钱是私人财产,他们爱怎么掏就怎么掏,只要他有足够的实力。但是,我更关心另外一个问题:这些政府机关删帖的费用是如何进入公款报销序列的?
按照我们的财物管理制度,政府机关的花销的每一分钱都必须要经过财政预算,这些预算全部必须经过人大机关两会时的审批和同意。此外,即使在日常的财务管理方面,也是不允许将无关的费用进行报销的。这个“有偿删帖”的资金既不属于办公用品,也不属于人员工资。那么,财务管理制度里没有名分的费用到哪儿去了?是从哪儿支出的?
既然是删帖,为的就是公家,为公家做事,自然不会有人自掏腰包的。这笔费用顺其自然的就要进入财务室的档案柜。但是,请注意的是,报道说了,在查处的这起“有偿删帖”的案件中,删帖公司是不开具发票的,仅仅是提供一个账号,政府机关需要删帖的,直接打款就行了。
面对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我们的政府机关为什么就可以随随便便往一个陌生的账号里打钱?不怕被骗吗?既然连个发票都没有怎么进入的公款账户?这其实折射出的是公款花销的随意性,是财务管理的乱象。请问我们的审计部门可以在这些删帖的单位里找到删帖发票吗?显然不会,要么被开进了办公用品里,要么被开进了招待费里,要么就是被小金库给消化了。这种种乱象警示我们,咱们的财务管理是出了问题的。
当一个帖子出现的时候,什么是负面,什么是正面,如何界定?是真实的就应该是正面的,是虚假的才算是负面的。我想,对于帖子的处置其实很简单,如果是虚假的,政府机关可以报案,如果是真实的,政府机关花钱删帖就是违法的,就是用纳税人的钱款为自己的过错买单。但是,说一千道一万,关于帖子的事情,还是走法律的路径,而不是拿钱去删帖。
我想问的是:是谁养活了“有偿删帖”的利益链?我们的有关部门发现被网帖侵权的时候为什么不报案,而要花钱消灾呢?“有偿删帖”的费用又是如何入账的呢?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吗?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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