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12日通报,成都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赵苗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据此前媒体报道,赵苗被调查的消息,从4月10日晚间就开始传出,至4月11日白天,已流播较广。原计划中,赵苗要在4月11日下午出席一个叫“廉洁阳光行”的活动,组织方不得不临时更换了出席者。(4月13日《南方都市报》)
一个地方的组织部长的腐败问题,当然需要严格查处。在笔者看来,对组工干部的查处不能仅仅局限于本人,关键问题在于要对他们在位时发出的一顶顶“乌纱帽”进行重新核实,有问题的“乌纱帽”是不是也需要收回来?
这几年,组工干部出了事情的不在少数。美中不足的是,这些组工干部发出去的“乌纱帽”却很少有被追回来的,除非那些干部也已经堕落了。
组工干部在一个地方上,负责着官员的提拔。要想得以进步,除了需要主要领导点头之外,组工干部起着不小作用。事实上,很多买官卖官的事情,都有组工干部的参与。组工干部的犯事,直接导致了不公平现象的发生:一是,该提拔的没有提拔,不该提拔的提拔了;二是,使干部队伍的水平降低了;三是,影响了干部进步的公平性。
组工干部的腐败问题,大多都因为干部考察上、干部提拔上存在权钱交易。而我们在查处组工干部的时候,却很难将一个个有问题的“乌纱帽”追回来。这种扳倒了问题组工干部,却没有摘掉问题“乌纱帽”现象的存在,显然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
几年前,苏北一个市的组织部长犯了事,在调查中发现,其和几十名女干部有染,但是,最终的处理,也仅仅是组织部长倒下了,涉及的那些女干部们并没有腐败问题,以批评教育为主,这些女干部依然还在位置上。其实,这是不公平的,既然当初她们的“乌纱帽”是权色交易而来的,说明她们的“乌纱帽”是有很大问题的,而依然让这些人戴着问题组织部长颁发的“乌纱帽”,对于队伍的纯洁性显然是没有好处的,这样的干部在位置上,也很难说能为人民群众做什么好事情。
所以说,对于腐败组工干部的查处很重要,对于和其有牵连的干部的查处也很重要。正如成都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赵苗一样,他涉及的是严重腐败,而对于他来说,他严重腐败的最大可能,就是在干部提拔任用上产生了腐败。我们在查处他的时候就要搞清楚一个问题:这么多年以来,他究竟违法提拔了多少干部?这些干部目前是什么官职和级别?然后,将这些人的名单一一列出来,对他们的“乌纱帽”进行调查,存在权钱交易的,权色交易的,就要统一收回这些有问题的“乌纱帽”。而不能仅仅止于问题组工干部判刑了,权钱交易的腐败资金没收了。不能因为那些有染的干部自身没有腐败问题,就教育教育了事。因为,这样的提拔是不公平的,既然发现了问题,我们就要让事件的处理更加公平。
查处组工干部,最关键的就是收回发错了的“乌纱帽”,只有这样,当有人卖官的时候,才会少些买官的人。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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