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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图图:“秦火火”获刑是网络谣言的警示牌

发布时间: 2014-04-17 15:17:14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孔图图  进入电子报

  网络红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今天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诽谤罪判处秦志晖有期徒刑2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他是自去年"两高"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来,首个获罪的网络造谣者。(4月17日新华网)
  秦火火作为首个获罪的网络造谣者,其意义不仅仅在于一个造谣者为自己言行付出了应得的代价,更标志着我们,“网络”这个特殊领域的法律体系得到了不断的完善。
  一直以来,在网络上我们可以畅所欲言,发表私人意见,但长久以来,这也让部分心术不正、利欲熏心之徒研究出了一整套网络造谣谋利的手段,从个人的诋毁诽谤,到有组织有纪律的敲诈谋财,既损害了民众的知情权也毁坏了社会秩序。
  像秦火火这样的“网络牛人”利用民众的信任,不顾是非,颠倒黑白,只为个人谋利,使得网络环境变得纷繁芜杂、混乱不堪。
  “网络牛人”为什么能“牛”,原因不在于其言论的爆炸性,而在于群众的猎奇心理,不在于本身的影响力,而在于群众的判断力。正是一些人不问事实真相,不想是否合理,一味求新求奇,才让那些披着正义外衣的“牛人”,有了能做损人利己之事的犯罪空间。
  如果百姓翻开网页看到的全是虚假信息,如果百姓看到一则信息,不知道是该信还是不该信,这既是社会道德的悲哀,也是法律管制的悲哀。网络绝非法外之地,为了保护公民的名誉权,维护社会稳定,必须肃清网络环境。
  “秦火火”的获刑是对那些不法之徒起了很大的警示作用。打击网络谣言,斩断网络谣言背后的利益链是关键,既让造谣者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也让花钱雇人造谣之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如此才能彻底捣毁网络谣言的买卖市场。
  我们既呼吁国家对网络环境的法律整治,更应从自身做起,让谣言止于智者,对待网络谣言,我们不能回避谣言,因为回避会让我们既远离了谣言也远离了真相,而是以客观冷静的态度去审视周围的信息,去伪存真,才能让眼中呈现真实的世界。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孔图图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秦火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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