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涉嫌诽谤、寻衅滋事一案,今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宣判。在4月11日的庭审过程中,秦志晖对检方的指控表示自愿认罪,没有意见。(4月17日中新网)
中国政府向“7.23”动车事故外籍遇难者协议赔偿2亿元、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李双江之子并非亲生……这些耸某些人听闻的“内幕消息”经微博发出并经“意见领袖”转载后,个个都曾成为网络热点话题,使舆论为之哗然。但是有谁会想到,这些说法全部来自网络红人“秦火火”、“立二拆四”(杨秀宇)等人的杜撰呢?2010年至今,秦、杨等人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伙同少数所谓的“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制造事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并以删除贴文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
互联网原本是人们获取、分享和传递信息的平台,可以让人们自由表达观点,尽情分享资讯。但互联网的虚拟性,却掩藏了信息发布者的真实真份,给“匿名者”以保护,随之而来的是信息传播的不受控制、观点表达的无所顾忌,以及一些传播行为的不负责任,甚至别有用心。“秦火火”之流就是利用人们的猎奇心理和窥探欲望,炮制了一个个“假新闻”,制造了一个个“兴奋点”,来刺激公众的眼球,挑逗网友的神经。
网络谣言肆虐,除了造谣者的“妖言惑众”,还要归咎于传谣者的间接推动。面对网络谣言,社会公众往往是怀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不辨别信息的真伪就轻易地转发给亲朋好友,在不自觉中成为了网络谣言的“二传手”。当虚假信息以分裂的力量快速蔓延,当游离的网民们在海量信息面前产生从众心理,就会形成一股巨大的洪流。成千上万网民的集体围观和以讹传讹,使谣言以“裂变式”的速度传播,导致“真理还没有穿上鞋子的时候,谎言已经走遍了全世界”。
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法律。当前,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网络谣言已经成为一种严重的社会公害,亟待公安机关出“重拳”严厉打击整治。“秦火火”之流锒铛入狱,深刻地警示世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自由王国”。无论是网络名人还是普通网民,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制度,那些在网上兴风作浪、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之人,必将“惹火烧身”,受到法律法的严惩。
稿源:荆楚网
作者: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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