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女院大晚上罚学生跑操场,做蛙跳,做深蹲等,运动量巨大”,前晚,网友"iamsirJ"发微博称,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对一周旷铺(夜不归宿)三次及以上的学生进行“体罚”,而且还让学生夜间替生管值班至凌晨两点。(4月18日《东南快报》)
大晚上罚学生跑操场,做蛙跳,做深蹲等运动,此类事件如果出现在中小学校,立即就会定性为“体罚”,后果可想而知。而出现在华南女院的时候,则被堂而皇之地说成了“体能训练”和“行为矫正”,目的也很“美好”,是让学生意识到犯错误很麻烦,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学生旷铺率,降低对他人休息的影响。
体罚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体罚就是体罚,华南女院的行为再明显不过。有意思的是,华南女院体罚学生却能顺利为自己“圆场”,何也?因为“体罚”是中小学教师的专用词,并不合适高校教师,大学生也不是未成年人,不是体罚对象,正如苏副院长说的,学生在入学前都有经过3000米跑的体能测试,这样的体能训练对学生来说并不是无法完成的。苏副院长不仅告诉我们,华南女院大晚上让学生参加体能训练,够敬业的,够辛苦的,而且只要教育对象足够强健,任何方式都是可以用的。这样看来,说华南女院创造了“高校版体罚”就完全是莫须有的罪名了。
华南女院的“体能训练”和“行为矫正”与《未成年人保护法》无关,就真的算不上“体罚”了吗?我看未必。这些大学生所接受的“教育”,恐怕任何一个成年人都不乐意接受,从时间和运动量来看,多少带点“人权侵犯”。这也许正是此事颇受诟病的原因吧。
让学生“一定程度上减少旷铺率”,办法应该有很多。基于尊重和关爱的教育才是行之有效、受学生欢迎的教育。华南女院完全不必急着为自己粉饰,多从教育方式上开动脑筋吧。
稿源:荆楚网
作者: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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