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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文学:复查茂名官场窝案体现中央反腐决心

发布时间: 2014-04-22 08:36:55  来源: 荆楚网  作者:侯文学  进入电子报

  中央第八巡视组于去年10月底进点广东,当年年底撤出。根据巡视组要求,广东省纪委将复查已沉寂两年的茂名官场窝案。今年3月28日,已退休的茂名市原政协主席冯立梅被中纪委带走调查,拉开了复查的序幕。(2014年4月21日《新京报》)
  茂名官场窝案爆发于2009年。是年起,包括原茂名常务副市长、两任市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在内的官员陆续落马。窝案共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波及党政部门105个,市辖六个县(区)的主要领导全部涉案。直到2012年,时任广东统战部长、原茂名市委书记周镇宏被调查,茂名官场才恢复平静。
  茂名官场窝案所以应该复查,关键的问题在于执纪执法不严。由于窝案波及面太广,官场几乎瘫痪,保持茂名稳定成为上级当时重点考量的事情之一,有关部门采取了“办案”和“挽救”并举的处理方法,很多涉案官员被定义为“消极腐败”,甚至还划定了50万元以下不追究的一条线,致使窝案中有160余官员被放过。中央巡视组所以认为“当年的处理尚欠妥当”,就是因为这批官员没有依纪依法受到追究。
  这是因为,处理“问题官员”的唯一的依据只有党纪政纪和法纪,不能因为涉及面广、人多而法不责众,保持茂名稳定也不能成为理由,划定50万元以下不追究的线,不仅没有法律依据,而且涉嫌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刑法》就有明确规定,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何况50万元呢!
  茂名官场窝案所以应该复查,还因为可能有贪官成为漏网之鱼。茂名市原政协主席冯立梅就值得怀疑。冯当年也深陷窝案之中,不过他使了个金蝉脱壳之计。2011年3月19日,广东省纪委在办案中, 限令“有问题”的官员在4月10日之前向专案组主动交代,以争取宽大处理。冯立梅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携妻子把250万元赃款交到纪委专案组,并大骂妻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收钱,得以从窝案中“幸存”。
  实际上,冯立梅深耕茂名官场20年,根基深厚,属地方实力派,且广交房产商、矿山老板。知情人士介绍,2007年至2011年,在罗荫国任市委书记时期,茂名官场形成以罗荫国、冯立梅等人为主的三足鼎立的势力版图。罗荫国涉案款物折合人民币8000多万元,冯立梅仅仅受贿250万元,谁信?他上交赃款,很可能只是其受贿的一小部分。
  茂名官场窝案所以应该复查,更因为在法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能被颠覆。在茂名官场窝案中,只有61人被立案查处,属省管干部19人,县处级以下干部42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只有20人,160人未做任何处理,这让很多落马官员及其家属们“不服气”,他们一直在向广东省、中央反映情况。据接近广东省纪委的人士透露,此次冯立梅被抓,就是中央巡视组来广东之后,接到了类似举报。中央巡视组认为,当年对茂名腐败窝案的处理,尚欠妥当。于是,要求广东省纪委进行复查。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时,反复强调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要有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中央巡视组要求广东对茂名官场窝案重新复查,就是基于零容忍的态度,体现了反腐败的决心和勇气。因此,我们有理由对此寄予期待。
  稿源:荆楚网
  作者:侯文学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茂名;官场窝案;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