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张发票,写明的是消费金额、时间、地点和单位,然而很多时候背后却藏着不明不白的公款私用现象。近期,一些地方纪委将整风肃纪的目光聚焦在公款消费发票上:辽宁省纪委督察组在朝阳市多家酒楼发现多张疑似公款消费的发票,北京市纪委通报“五一”期间共发现相关单位在“顺峰”“净雅”等高档餐厅消费的发票30余张……(5月14日《人民日报》)
自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来,公款消费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显然仍有一些地方“澡洗的不够干净,病去的不够彻底”,在“为民、务实、清廉”的大环境下,依然“顶风作案”,花公家的钱,饱自己的腹。只不过在开发票时,冠之以各种看似合理的借口而已。如果说单纯的公款消费是可恶的,那么,这种上演发票“变形计”的公款消费就是可怕的了。
发票巧立名目之后让公款消费有了极强的潜伏性,这就让其具备了更强的破坏性。因为,通过移花接木出来的发票,一般只有一把手、财务人员和极少数领导的“嫡系”知晓,这样一来,公款消费由明转暗,一方面容易滋生隐形腐败和组团腐败,这些“一根绳上的蚂蚱”自然会互相掩护,让正常的监督和举报失去效能;另一方面,极易形成内部团体,这些知道内部秘密的人员会和单位其他人屏蔽开来,不利于单位团结。没有团结这个基础,试问什么工作又能开展的好呢?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外表勤廉奉公,内部却问题丛生,这种由内而外的腐蚀是最致命的。
发票的变形,犹如一个窗口,让我们看到当前一些党员干部以及制度上存在的一些弊病和漏洞:侵占公家便宜的惯性心理,人情礼往的官场规则,以及制度监管上的漏洞。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多管齐下,标本兼治。要进一步扎紧作风建设的紧箍咒,让领导干部自觉提高自己的精神层次,让为民谋福,为国发展成为职业追求乃至人生追求;要形成按规矩办事的风气,不让人情立关设卡,避免“走人情”成为公款消费的借口;最根本的,还是要完善制度约束,单位公共消费要公开,对“一把手”的权利要制约。相信对于我国的党和政府来说,对于这种事,只要想管,就一定不是问题。
稿源:荆楚网
作者:庞俨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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