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14日发出通知,指出当前部分党员干部受不良风气影响,把同事、同志间的称呼庸俗化,有的称领导为“老板”“老大”,有的称下属为“哥们”“兄弟”,破坏党内民主,损害公仆形象。一律不准使用“老板”“老大”等庸俗称呼。(5月14日人民网)
称谓的变化,实际上是一种人际关系的变化。一般来说,先有人际关系的变化,然后才有称谓的变化。比如张三娶了李四的姐姐,李四就得对张三从原来的“哥们”改口姐夫。民间关系如此,官场关系也然。当出现称领导为“老板”“老大”,称下属为“哥们”“兄弟”的称呼时,说明官场已经呈现“江湖化”特征了。
所谓“老板”,一般是指私营业主,如果称政府部门“一把手”为“老板”,无疑是把政府部门当成了私人家产;至于“老大”,对于一个组织来说,只能用帮会来对应了,将其用来称呼政府部门领导,不知是不是权力的专横跋扈,已经无异于江湖老大?那么,对官场面临的“改口”到“再改口”,其中有必要厘清的关系是,第一次“改口”是公权力先形成了江湖规矩,才有了“老板”“老大”,“哥们”“兄弟”的称呼,还是因称呼扭曲了官场的正常关系?其次,“再改口”是想用改变称呼从而纠正官场的不正常关系,还是仅仅因为这些称呼太庸俗?
关于第一个疑问,官场腐败的现实已经告诉人们,某些权力蜕变下的权力寻租,早已把公权力当成了私有财产。从“一言堂”的权力专横,到贪得无厌的贪污腐化,既参照了“老板”的个人权力,也模仿着“老大”的江湖规矩。如果说还有所不同,那就是在“参照”和“模仿”中,既无需私营老板的风险担当,也不顾帮会“老大”的江湖义气。贪官的落马轨迹大致如此。
关于第二个疑问,若想用改变称呼从而纠正关系,可能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其实,只要纠正了关系,称呼反而显得不很重要。比方说,由于张三与李四姐姐的关系不正当,李四的父母不准其称张三“姐夫”,但关键还是要看张三还进不进李四姐姐的房间。如果张三与李四的姐姐一如既往,同枕共眠,叫不叫“姐夫”,对这对非法同居的男女来说,都不会影响他们的“好事”。同样,对“一律不准使用‘老板’‘老大’等庸俗称呼”的要求,同样存在着既要改变称呼,更要纠正关系的标本兼治。
实际上,“改口”并不难,难就难在改变形成某个称呼的既成关系。因为,官场不同于民间,官员在公共事务中的隶属或同级关系,再怎么亲密也是在“因公”范围内,即使如某局、某厅、某科等称呼,虽然有媚权之嫌,但也无可厚非。而当出现称领导为“老板”“老大”,称下属为“哥们”“兄弟”的官场称呼,必然会在具体行政事务中,丧失组织原则。如果没有某种化公为私的权力出轨,“老板”“老大”和“哥们”“兄弟”的称呼,在严肃的官场也会显得很突兀。
当然,不能以此否定广东省纪委“通知”的意义。因为,形成这种官场不良风气,并非一日之寒,从称谓上禁止,至少可以让这种官场不正当关系受到环境上的制约,也是制度给出了“不接纳”的脸色。在这样的原则之下,更重要的是一系列预防和监督措施。只有当权力回归公共属性,回归党的民主传统,才能健全官场生态。否则,即使装作形同陌路,但在酒酣耳热、窃窃私语时,照样是一派称兄道弟的江湖习气。
稿源:荆楚网
作者: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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