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湾一家媒体在报道中引用到琼瑶一句话,却令人不愉快。该报道称:琼瑶错爱中国25年,怒控湖南卫视抄袭作品。因为版权纠纷,琼瑶也许不经意地说出“错爱中国”四个字,刺痛了大陆粉丝的心,也让大家质疑其笔名来源于“投我以桃,报之以琼瑶”是否将成为报之以怨气。(5月16日《环球时报 》)
琼瑶将其温婉的情丝融入作品,在大陆观众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如今也自成一派,甚至成了言情小说的代名词。如今,因版权纠纷说错“错爱中国”着实有些刺耳,不管是其因愤怒而言,还是一时的不经意,都没有想到自己是一个公众文化人,对社会的文化应该塑造正面形象,是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相反却将个人的私人怨气上升成为一代人对于文化情愫的质疑,此举实不明智。
在如今法律制度较为健全的社会,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得通过正当途径得到保障,只是在出版方面,由于创作较其他有形商品较为独特,它具有主观意识能动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往往到最后是有理说不清,双方经常发生斥责也是正常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正如孟非所言,宽容而不丧失原则,犀利而不失武断,尖锐而不刻薄。
文化是一个民族精神生存的支柱,每个有修养的文人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情愫,人会随着年岁消逝,但是其留下的文字却会日久弥新,其说过的话语也会印刻在世人心中。如果琼瑶的“错爱”一说是口误,那是大家最能接受的结果,她是个文化人,有着自己的率性,就算一时说错话大家也需要理解,对于作者来说,文字就是他们生命的延续,就像自己的孩子,爱护自己的孩子,不希望别别人夺走,其实也是情有可原的,只是希望我们的编剧在创作的时候多角度考虑,多点符合时代价值主流的原创,留给后人多一点经典,少一些质疑。
稿源:荆楚网
作者:朱芷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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