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认为自己购买的某品牌鱼油软胶囊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市民冯长顺将经销商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有限公司及该产品代言人姚明告上法庭。记者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案已正式立案。(5月15日新华网)
姚明因代言产品被起诉,虽然最终结果尚待时日公布,但舆论已哗然。今年3月15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有一条引人注目:“虚假广告代言明星也要担责”。姚明被起诉,也成为修改法律条文后最吸引眼球的一个案例。
明星代言,越有名越大牌越贵,也就越有影响力。作为“明星中的战斗机”,姚明影响力不容赘述。起诉者冯长顺的话也证实了这一点:“买这个产品,就是冲着姚明买的。我是姚明球迷,一看这个产品宣传疗效正好适合自己,就买了。”结果却让冯长顺不爽,他使用后觉得产品名不符实,有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嫌疑,因此告姚明“理直气壮”。根据新法规,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无论知情与否都需承担连带责任。当前,姚明虽尚未“应战”,但完全“摘干净”几无可能。
大牌明星代言广告“虚假宣传”,姚明绝非个案。曾经轰动一时的“亿霖传销案”一曝光,形象代言人葛优立刻成为众矢之的。这也难怪,葛优和姚明一样,都是深受百姓喜爱的明星,个人魅力和号召力都不同反响。当不知实情的民众看到葛优在广告中大声地、认真地喊出“合作造林首选亿霖”时,难免蠢蠢欲动,从而决定投资林地。该案让人们深刻感受了明星效应的力量,其扩散、波及广度和深度都令人惊讶,即使达不到“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浩瀚声势,也足以实现让观众“爱屋及乌”的佳境。最终,葛优将全部的50万元代言费交给警方。葛优虽非“明知故犯”也算受害人,同时也坚守着底线,但被动卷入风波苦不堪言是铁的事实。如果说葛优“出事”时,尚无“担责”硬性规定,那当前的姚明代言的产品如果真有问题,光“道歉”肯定是不够的。
明星代言,谨慎点更好。一旦出事,除损失公信力和号召力外,也难逃避法律的制裁。明星从虚假广告当中获得了极大的经济收益,承担相应责任也理所应当。对虚假广告代言明星追责,弥补了我国法律空白,将承担连带责任主体增加了代言广告的明星。之前,赵本山代言蚁力神、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陈小艺代言蓝瓶葡萄糖酸钙口服液、巩俐代言的盖中盖口服液、李丁代言高钙片等“问题广告”,虽被一一叫停但皆未追究明星责任,如果说是一种侥幸,那对于新法规下陷入“代言门”的姚明来说,则需要更高明的智慧和艺术来应对了。
一言蔽之,姚明因代言广告被起诉,给其他明星代言商业广告敲响警钟,注入一针“强心剂”。明星们谨记,广告利益面前,请三思而代言。
稿源:荆楚网
作者:姜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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