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凌晨4点,长沙的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生一起暴力伤医事件:一名患者因抢救无效死亡,主管医生和一名怀孕5个月护士被患者家属殴打致伤。受害孕妇说“当时打人者说自己是公务人员,说要不是自己是公务员,早就打死我了……”。此事引发社会强烈关注。3日,省人大常委会回应称,如涉及人大机关干部,省人大决不姑息,决不护短。(6月4日《京华时报》)
2日凌晨发生的暴力案件,4日姗姗来迟的媒体报道,竟然还没公示凶手姓甚名谁。一句“如涉及人大机关干部”的假设语态,给读者感觉就是,至今还没能确定此凶手是或不是“人大机关干部”。肇事者身份是事件真相的重要元素,披露真相,究竟是警方在犯难,还是媒体在犯难?在新闻跟帖中,却有网友指出肇事者的姓名,并获点赞3370,但此帖后被删除。如果此帖是谣言,传播已超500次,跟帖者应被追责;如果不是谣言,说明民间信息比官方来得更快,或更坦荡。
人大代表打人,政协委员打人,官员打人,此类新闻早已屡见不鲜。可以说,已经不能再叫新闻。可是社会的公平正义,比新闻价值更加重要。公民的人身安全受国家法律保护;打人是显然的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俗话叫侵犯人权。老百姓打人也好,官员或知名人士打人也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应当无一例外地接受法律的惩罚。受害孕妇对警方的陈述是否真实,是否有旁听者辅证,觉得是可信的;打人者说自己是公务员,觉得也是可信的,虽然曾有冒充公务员打人者。
如果打人者真是公务员,那么“要不是自己是公务员,早就打死你了”,这句话也太猖狂,也太滑稽了。猖狂在于视两条人命为草芥,以为打死人是小菜一碟。滑稽在于公务员的头衔似乎对他还有所约束,言下之意,既然是公务员就不能打死人,否则就要给公务员群体抹黑。殊不知,自以为竭力为公务员留光添彩的他,早已给公务员群体抹黑了。老百姓不能肇事打人,公务员更不能行凶打人。尤其是殴打孕妇导致晚期先兆流产,是可忍,孰不可忍!孕妇是全社会都在保护的对象,甚至法律也对她退避三舍,适用缓刑。因为胎儿是绝对无原罪的。
打人者或许会为自己辩护,这是一句气话。事实上,气话如同酒后真话,是掀开面具的原形。针对孕妇的暴力行为,应当像谴责暴恐一样,加以无条件谴责。妇联等社会组织应当站出来说话。也许打人者会振振有词,他们的病人死在医院里了。有网友称,在患者进行抢救之前,患者家属就对医护人员放话:如果病人出了什么意外,你们都得偿命!其实这是很荒唐的。如果怀疑医护人员对死亡的患者有责任,应当投诉,启动医疗事故第三方鉴定,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动手打人,自行裁决,是对国家法律的藐视。再说,如果要求所有的疾病都能治愈,恐怕华佗、扁鹊、希波克拉底都会不敢行医的。
人们在寻思,当今我们这个社会为什么如此暴戾?我认为,一个重要原因是,施暴者对他人施加暴力的法律成本偏低。法律应当是威严的,更应当让人们有所敬畏,让人们明白无误地预料到,对他人施加暴力,最终自己是划不来的。湖南长沙的这起暴力案件,最终如何结案,我等拭目以待。
稿源:荆楚网
作者: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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