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校自主招生领域腐败频发,官员因招生腐败落马并不鲜见。早在2013年,即有报道指出,自主招生、破格补录和调换专业日益成为高招腐败的三大“重灾区”。实名认证为“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副教授”的“@人大陈伟”对此深有体会:“过去几届有的学生考试得十来分二十来分,超级低,正常学生再不用功,六七十分还是可以得的。有人责我苛严,原因其实在这里(招生腐败)。”(6月6日人民网)
6月7日,中国将迎来一年一度的高考。这一天开始,939万莘莘学子将走进考场,对十几年寒窗求学作一次小结。“千军万马独木桥”,这曾是中国民众对这场选拔竞争程度的比喻。然而,从高校扩招到社会机会多元化,眼下的高考虽已不再是出人头地的“独木桥”,但是,一场牵动近千万家庭的考试,对于这个国家的影响力不言而喻。
近年来,教育贪官因高招腐败落马的新闻常见诸于报端。无论是吉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于兴昌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被判处无期徒刑,还是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过程中为考生提供帮助收受贿赂被查落马。一部部活生生的反面教材,让人在惊讶的同时倍感压抑。
毋庸置疑,自主招生是中国高等教育招生改革扩大高校自主权的重要举措,是在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上的一大创新,但缘何就是这样一个初衷良好的招生形式,却滋生了诸多的腐败“蛀虫”呢?笔者认为,一则是因为一些高校在招生标准设定、自主选拔环节,特别是面试环节,不尽合理,制度规范不严密,存在某些漏洞。二则是因为监管机制不健全,加之监管工作乏力、信息公开不透明等,也就使得自主招生成了腐败“蛀虫”们盯着的一块“肥肉”。
那么,到底该如何惩治自主招生之腐呢?笔者认为,想要根除自主招生腐败“顽疾”,必须开制度“良方”。一方面,要开管理制度“良方”,高校在设定招生标准时要坚持“因才而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选拔管理制度,做好各环节选拔工作,让选拔环节科学化、合理化、公开化。另一方面,要开监管制度“良方”,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让监管渗透到招生的各个环节,让腐败“无缝可钻”,同时,还要强化信息公开力度,让招生信息公开透明化接受社会共同监督。再者,纪检、公安等部门还要强化惩治招生腐败的力度,切实做到有腐必惩,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对于高考考生而言,寒窗苦读十余载,只为金榜题名时,如果让腐败的“触角”伸向了高考这片净土,害了自己不说,更是害了那些渴望求知的莘莘学子,从长远来看,更是害了下一代“国之栋梁”。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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