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河口县有一个名为“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以下简称“文化长廊”)的项目,这个2011年2月完工的项目被当地誉为“边境明珠”,总投资额为2.7亿元。但在3年之后的2014年5月23日,该项目却开始动工拆迁,拆迁补偿费用保守估计要3亿元左右,高于它的建设费用。(6月19日《东方早报》)
为了扩充城市空间,靓化河岸,在当地主要领导力主下,曾遭多名当地官员反对的“文化景观长廊”项目最终以“政府特批”的名义动工上马。然而时隔不久,这个经多方征询意见和论证后建成的“文化长廊”项目,因“沿河商铺严重影响了景观,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又被河口县政府定调为必须拆迁改造。这一建一拆,有将近6亿元人民币被打了水漂,这个数字大概是河口县2013年地方财政总收入的三倍,面对如此巨大的资源浪费,谁应该来为此担责?
首先,当初力主工程上马的主要领导必须担责。近年来,由于受“唯GDP论”的不良影响,有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热衷于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办事情,上项目,首先考虑的不是长久之计,也不是民生幸福,而是搞这个项目能不能让自己面子上有光,能不能让自己官升一级。就拿文化长廊项目来说,论证之初就遭到多名当地官员反对,但是当地主要领导干部还是一意孤行,结果,项目建成后,商铺的销售并不如意,三分之一的房源仍掌握在开发商股东手中。不仅如此,“文化长廊”内的沿河商铺还严重影响了景观,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大家说,这样乱作为的领导干部难道不应该出来承担主要责任么?
其次,未能及时说不的国土规划部门应该担责。国土、规划等部门作为项目的主管部门应该在项目实施中做好本职工作,及时给领导提建议,当参谋,然而在文化长廊项目,我们看到的却是一路绿灯。一是手续不齐,有些程序是在建设的过程中逐步补办;二是项目规划缺乏论证,结果导致商铺影响了景观;三是对城市规划缺乏前瞻性,使刚刚建成三年的项目又被拆掉。对上级领导拍板的项目的不敢说不,这样的干部绝不是好干部,而是领导的家奴,现在主要领导都要出来担责,底下的小喽啰自然难辞其咎。
再者,红河市有关领导也要为此承担一定的责任。“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的商业项目,是被写入红河发改委一号备案中的大项目。对于河口县这么大的手笔,市里相关领导不可能一无所知,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市里的相关领导投了赞成票或者沉默票,笔者不得而知,但是因为监管不力造成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如果当初市里通过认真调查后,及时叫停,相信今天河口县的损失也就不会这么大。因此,对于5亿多元打水漂这个事件,市里的相关领导也是要负一定责任的。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笔者总觉得这件事里面有一种阴谋的味道,先是莫名其妙的批下来建,后来又莫名其妙的批下来拆,这里面是不是有官商勾结,是不是有权钱交易,笔者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但是,在这里恳请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一下。但愿项目被拆不是因为项目经营不好,商铺卖不出去,开发商和股东们以及商户在用国家财政的钱借机套现。
稿源:荆楚网
作者:高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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