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则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向毕业生授予“工士学位”的报道引发关注。对此,教育部回应称,我国学位序列中尚没有“工士”这个学位,这所高职院校向毕业生颁发的“工士”是一个称号而非学位。(6月23日《北京青年报》)
在教育部没有明确颁文的情况下,高职院校自发为毕业生授予“工士学位”,尽管不具有官方公信力,但于情理上终究还是“有些说不过去”。不过,若仔细推敲院校行为出发点,“工士学位”一事倒是可以好好讨论一番。
然而,让人失望的是,消息出来第二天,教育部权威声音大有泼人冷水之势,曰:“该试点是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自己的行为,而且其向毕业生颁发的“工士”是荣誉称号,而非学位,更不代表我国学位序列中已经有了“工士”这一学位。”一句“并非学位”,将院校行为与教育部的关系撇的干干净净。
简单明了的否定,当然能够正本清源,刹住后来者复制效仿之风;但教育主管者也该明白,否定解决不了中国高职教育的深层次问题。
据涉事单位——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校长介绍,建立“工士学位”制度(试点)是该校为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行的改革探索。“它紧密结合目前高职教育生源多元化及学校实际,借鉴了国外和中国香港地区学位制度中设立第4层次学位即副学士学位的做法,为将来构建“工士-学士-硕士-博士”四级学位体系做准备。”该校长表示。
据了解,为了配套“工士学位”探索,涉事院校还专门成立了由行业专家和本院教师组成的、有别于本科院校的学术委员会,目的是在学位审核中不仅关注学生学业成绩,而且看重学生的实践技能。而在学期间确保‘三证一合格’(执业资格证或中级技能资格证、三级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以及思想道德素质合格,学业成绩平均在70分以上,毕业设计或调查报告合格,跟岗实习合格),才有资格被授予工士学位的条件标准,亦不可谓不严格。
如此看来,“工士学位”虽然是高职院校自发设立,却有专家指导参与,而且22%的授予率,也保证了同批次的最优学生入选其中,能够保证被授学生的学术和技术水平。
那么,这样一种在保证生源相对最优基础上寻求高职教育制度改革的尝试,是否应该受到尊重,而不是被一句“非官方认可学位”之解释予以粗暴对待?笔者以为,如果从科学、有为的教育管理出发,教育主管部门应该而且必须细细考察“私颁学位”行为背后的意义,而不致让中国的高职教育制度留下遗憾。
众所周知,我国的高职高专学生毕业后,一般拿不到被社会认可的学位。在同一岗位上,即便高职生实际操作能力与本科生相当,却会因为文凭的不同,完全无法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另外,同样是大学,在高职与本科之间,国家确实缺少一个合理的学位设置,给高职生一个应有的大学生对待。而高职院校私自探索颁发“工士学位”之举,可谓是点破了我国高职高专教育制度的尴尬一面。
眼下,已有数据显示,到2020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将达到2350万人,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将达到1480万人。如何让这几千万非本科大学生毕业后有尊严地参与社会工作,平等地享受同工同酬的劳动成果,成为摆在政府部门构建和谐社会前提下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6月22日上午,国家政府网站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决定称,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
这一决定表明,国家对于高职高专毕业生们的走向和认知,已经予以了重视和研究。在公众舆论年年聚焦于社会极度缺少创新型人才、实干型人才的今天,学位制度作为人才迈入社会的第一个门槛,或许就阻挡了一些人才贡献力量的步伐。那么,就请教育部重新研究审定高职院校学位,给毕业生们入社会前一个公平的待遇。
稿源:荆楚网
作者: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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