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北京、河北、江苏等地采访了解到,在各地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由于财政预算管理上的弊端及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资金管理问题突出,违规、垄断、暗箱操作、逆向选择等现象多发,一些公共服务项目回扣高达40%,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恐将成寻租与腐败的新灾区。(7月3日《经济参考报》)
回扣高达40%,下手也太狠了吧?这已经不是偷偷摸摸的“猫腻”,而是赤裸裸的抢!和强盗有何两样?这恐怕不是一般的腐败就能定性的了,而是直接触犯了刑律,当追究刑事责任。
本来,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就有欠账,在一些地方,明显投入不足,而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直接关系到民生工程。换言之,地方公共服务的资金很珍贵,正是为了避免胡花乱花,才实施了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举措,如今,这一举措未能实现初衷,竟然异化为官员侵吞公款,是可忍,孰不可忍!官员吃采购公共服务回扣的事实再次表明:在构建服务型政府方面,无论采取何种前卫举措,都免除不了蛀虫的腐蚀,反腐的眼睛须瞪得大大的,一刻也不能睡大觉,要加大违法的成本。当然,官员吃采购公共服务回扣,也意味着地方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制度有漏洞,处于暗箱操作格局,须进一步完善,形成监督合力,确保资金规范透明,尤其是让采购公共服务“每一分钱”都纳入严密的监管之下,建立完善的评价审核机制,削减决策者的权力影响,等等。
稿源:荆楚网
作者:于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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