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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卿:判刑十年未坐一天牢是法律之耻

发布时间: 2014-07-07 09:26:18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李忠卿  进入电子报

  近日,有网友发帖《广西阳朔牛B国土局长 受贿被判刑十年却未坐一天牢》反映称,原阳朔县国土局局长石某,在2010年7月,因受贿罪被桂林市七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石某没有坐过一天牢,还多次出现在广州、南宁、柳州和河池等地,甚至坐飞机去四川成都。(7月5日《南国早报》)
  原阳朔县国土局局长石某被法院判了十年有期徒刑,居然和情妇生子,过着住豪宅、开高档车、乘飞机、四处游玩的悠闲生活,这是什么劳什子牢房,分别是休养所、疗养院,不然怎么就过得那么自在、滋润?
  显然,这只是网友的举报,换言之属于一面之词,果真如此,这里面必然有惊天内幕,是谁给了石某这样的特权?是谁亵渎公平正义让法律蒙羞?对于来自民间的质疑,相信有关部门会给予一个积极的回应,该收监执行的决不允许逃避惩罚,至于后续的问责,我看也很有必要,毕竟法律是刚性与神圣的,谁玷污了公正的法律,谁就会受到正义的审判。
  可是,媒体介入调查后,有关方面一点都没有感到意外,不仅处处替石某打圆场,而且似乎早就有了应对之策,石某被判刑后之所以未做一天牢,盖因大病在身,必须监外执行。这就怪了,批捕之前还身居官职,身体安然无恙,为何判了刑就重病缠身呢?这里面难道没有警方与犯人之间心照不宣的猫腻?退一万步说,即便突发重症,也不应该是现在这种状态,和情妇生子,这是一个大病在身的人所为吗?没有钱退还赃款,为何还开着豪车、坐着飞机?更可气的则是,石某所有外出都没有经过批准,监外执行形同虚设,我看并非石某有病,而是监管出了毛病,不然怎么就无人过问,行动自由呢?
  笔者乃一介守法之人,如果哪一天不小心触犯了法律,我先提前发表声明,恳请法院将我转押至桂林七星区吧,那里才是犯人的天堂,判了刑用不着坐牢,只需打一个重病缠身的报告,小日子照样过得有滋有味,自由快活。如果评选最人性化的法院,我第一个就选七星区法院,你们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忠卿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张城)
关键词:判刑;法律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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