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广西阳朔牛B国土局长 受贿被判刑十年却未坐一天牢》反映称,原阳朔县国土局局长石某,在2010年7月,因受贿罪被桂林市七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石某没有坐过一天牢,还多次出现在广州、南宁、柳州和河池等地,甚至坐飞机去四川成都。(中国经济网7月6日)
罪犯因身患疾病需保外就医法律有明确规定,因此说石某因受贿罪被判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但由于其身患风湿性心脏病和膀胱癌暂时予以监外执行本身没错,除非病例诊断是假的。但是,根据石某的种种表现和当地的处理情况来看却让人心生三点疑问:
首先是适不适合保外就医?根据网友反映,石某不仅开车往来于桂林、阳朔之间,还前往柳州、河池、南宁、广州等地,甚至乘飞机前往山东和四川等地。帖子称,石某和情妇生子,过着住豪宅、开高档车、乘飞机、四处游玩的悠闲生活。而且石某至今未退出17万元赃款。身患心脏病、膀胱癌四处求医情有可原,但是必须弄清楚是否像石某所说的那样是去求医,还是去游玩?再说如果是风湿性心脏病较为严重的话是不适宜长途开车或乘坐飞机的,石某咋又开车又坐飞机的?如果是病情好转适宜收监就应该收监,而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实行监外执行。
其次为啥不执行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私自外出活动。虽然,公安部门回应石某违反了暂予监外执行相关管理规定。警方对其进行教育谈话和训诫,提出警告,并将情况向桂林市七星区法院进行通报。这样轻描淡写的处理能起到警示作用吗?建议当地司法部门一定要查清楚石某多次外出到底是真看病还是干其他事情,这牵涉到石某说话真假和病情轻重问题,必须要有个说法才能服众。网上一片质疑和抨击之声就足以说明。
再次是17万元赃款为啥不退?既然属于赃款,法院也明确要予以追缴,可石某却却久拖不退,并且还堂而皇之的说他承认没有退出17万元赃款,是因为自己看病就医需要钱,已经没钱退了。去外地的飞机票也是别人帮出的钱,自己现在旧病复发,还需要钱医治。自己没钱就要用赃款治病?再说网友反映其住豪宅、开高档车不知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那么石某说没钱治病就是假话。因而说脏款必须予以追缴。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陆敬平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