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侵吞他人的70万元用于还债,都江堰市的一名科长、该市政协委员谢某,竟买来安定类催眠药物先放入两名受害人咖啡中,后趁用私家车搭载两人之机,关闭车门后释放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气体,最终导致两人中毒身亡。(7月12日四川在线)
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但如果一个人真的做出了为钱杀人的罪行那就真的把自己降到畜生一般的所在。谢某今年才34岁,也算得上是青年才俊,为何会走上这条不归路着实让人有点纳闷。“为了还债”,还的是什么债?赌债,一般借债,还是挪用公款后急于填补漏洞,这些都有待于公安机关查明真相后向社会大众公布。但让谢某敢于铤而走险,杀人越货的,难道仅仅是这几十万的钱吗?
能亲手剥夺两个人的性命,需要多大的勇气、狠劲和疯狂我们不得而知,但让谢某如此丧心病狂的更多的还是对法律的无视和漠视。“天理昭昭,疏而不漏”,谢某在心生歹意之时但凡有一点点对法律的敬畏都干不出如此恶行。或许是觉得查不到自己,或许是觉得自己干的天衣无缝,总归他心中是有着能瞒天过海的侥幸心理。
谢某骗取受害者的理由同样值得我们警惕。“认识领导,能帮忙承包工程”这个理由显示出谢某深谙以权谋私的途径和流程。他欠下的巨额债务十有八九和经济问题有关,才会让他“狗急跳墙”,不管不顾。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的时候,当地纪委或许也可以顺藤摸瓜,查一查这人是否有其他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行为。
谋财害命之事或许只是极为特殊的个例,但也表现出当前某些领导干部法律意识薄弱,不懂法、不敬法、不畏法,认为自己手可通天,干了坏事也有办法摆平的错误思想倾向。同时,更展现出当前有些单位对领导干部思想动向关注不够,管理不严的严重问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谢某“欠债”几十万,那他绝对会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有蛛丝马迹显露出来,如果其单位和上级领导对其思想动向关注的更加仔细,管理的更加严格,那很多事也许就不会发生。惟愿这一惨剧能给领导干部队伍的管理漏洞敲响警钟,毕竟未雨绸缪总好过事后弥补。
稿源:荆楚网
作者:任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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